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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示先期违约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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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成明示先期违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合同必须有效成立。

    2、明示违约方必须明确地、自愿地、肯定地、无条件地、确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在履行期到来后不履行合同义务。被迫地、含糊其辞地或附条件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不构成明示先期违约。

    3、对方表示的不履行,必须是重大的不履行,即不履行的是合同的主要义务。

    4、明示毁约无正当理由。

    5、明示预期违约的提出必须是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履行期届满前。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指在发生违约情事以后,在请求损害赔偿时应如何确定损害的范围,根据什么原则来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合同法第113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原则上,通过赔偿损失应使受害人处于如同合同已经履行时...


·违约方主张承担违约责任为要求解除合同的是否支持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


·合同违约赔偿是否包括未来可得利益?
      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额=可得利益损失总额-不可预见的损失-扩大的损失-受损害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必要的成本 公式解析: 1、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在生产、销售或提供服务的合同中,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者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预期纯利润损失。通常包括生产利润、经营性利润损失、转售...


·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
      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丧失获得法院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不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即丧失获得仲裁委员会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 ...


·合同签订时违约的事实已经发生,如何处理
      根据合同法基本原理,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应是就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事实,约定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相应责任的条款。而合同签订时,合同约定的违约事实即已发生,该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并非合同当事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属双方通谋的虚假意思表示,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条款,应视为相关违约责任没有约...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1995
      一、 起诉与受理
 
     1. 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害人可以提起附...


·违约金过高的司法调整
      1,关于法院对违约金过高衡量标准和因素的综合运用。 法院依法调整过高的违约金时,应避免绝对地按照固定比例调整那种“一刀切”的简单做法,防止机械司法而造成的以偏概全、挂一漏万等的实质不公平的结果。对于违约金过高的认定,可以根据当事人实际履行情况、获利情况、预期利润、利率高低等方面...


·如何计算出迟延履行金
          一、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
      第231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


·购房人不付延迟付房款的违约金,出卖人可以不交付房屋吗?
      1、买卖双方协议解除 2、卖家违反合同约定 (1)你跟卖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卖家那边没有告诉你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家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卖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


·合同里面没有写违约金需要赔付吗
      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但造成损失的,也应当赔偿。违约金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未约定违约金的,不适用违约金的规定,但有损失的,还可以按照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其中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


·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不能证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如何调整违约金数额
      实践中,违约金的司法调整还有以下问题需要注意:一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不能证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数额的情形。此时人民法院可以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根据公平原则酌定违约金数额。 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未能提供违约损失的具体数额,无法根据实际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作出违约金是否过高判断的情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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