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和标准,即以何种标准判断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

违法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违反归责法律造成他人权益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以行为违法为归责标准,而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因为国家活动是运用强制权力的活动,强制他人意味着影响其权益,合法影响权益是每一个公民享受公共利益要承受的负担,只有当这种影响违法之时,才构成对他人权益的损害,对此国家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国家赔偿的违法归责原则中的“违法”应作广义的理解:不仅指违反实定法,还包括违反法的基本原则;不仅指违反法律上对国家机关的要求,还包括违反法律对公民合法权益的确定。

总之,只要能够证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或公民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即可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二、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1、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包括4中行为:

(1)对没有事实妨碍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实施妨碍诉讼的人采取司法、罚款措施的;

(2)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

(3)对同一妨碍诉讼行为重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的;

(4)超过法律规定金额实施罚款的。

2、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包括5种行为:

(1)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

(2)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情形除外);

(3)明显超过申请保全数额或者保全范围的;

(4)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毁损、灭失的(但依法交由有关单位、个人负责保管的情形除外);

(5)变卖财产未由合同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3、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也就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制裁决定、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以及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等执行错误的,包括6种行为:

(1)执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制裁决定等法律文书的;

(2)违反法律规定先予执行的;

(3)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的;

(4)明显超过申请数额、范围执行且无法执行回转的;

(5)执行过程中,对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毁损、灭失的;

(6)执行过程中,变卖财物未由合法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以上是该解释列举的具体应赔偿的行为,当然还包括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执行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另外,解释第5条也规定了另一种情形,即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诉讼或者执行过程中,以殴打或者唆使他人以暴力行为,或者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的,比照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

出现上述情形,当事人要求国家赔偿的。应当首先向侵权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依法确认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经依法确认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赔偿请求人可依法向侵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人民法院在受理确认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相应程序作出裁决或相关的决定,逾期未予确认的或申请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对提出的赔偿申请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

关于国家赔偿法的归责原则内容,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实践中,只有法律事先规定了的行为,受害人才能申请进行国家赔偿,具体的情形,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要是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婚后出轨的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
      有大多数都忠于家庭和婚姻关系的人都认为,法律当中应该把婚后出轨的这种行为也纳入到违法行为当中,就像是有些人发现自己的另一半出轨以后,可能就会在收集证据的方面首先来研究一下婚后出轨的构成要件是怎么规定的?因为毕竟向法院陈述另一半出轨的话必然是要有确切的证据能够证明的。 一、婚后出轨...


·协议离婚后减少抚养费可以吗?
      协议离婚后减少抚养费可以吗协议离婚后可以减少孩子的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


·离婚再婚孩子能跟后妈户口吗
      视情况而定,户口符合条件的,可以迁到后妈户口上:如果当事人的子女是未成年的,可以通过户口夫妻投靠,子女户口随迁的形式来实现子女的户口挂靠在后妈的户口本上。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已经成年的,原则上,是不能把户口投靠到后妈的户口上的,这和被投靠人是否是后妈,是无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


·因为外遇离婚财产分配方式是什么?
      在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中,男方有外遇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这时女方可以要求离婚。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应该确定离婚财产分割方案,并签署有关协议,将共同财产范围、分配方式等重要事项确定下来。那么因为外遇离婚财产分配方式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因为外遇离婚财产分配方式是什么?...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


·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
      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 可以,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给付抚养费是女方应该履行的义务,而探视孩子则是女方的权利。 首先,根据《婚姻法》三十七条 规定,离婚后...


·离婚诉讼请求范文内容怎样写
      离婚诉讼请求范文内容怎样写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以下是一离婚诉讼...


·离婚孩子监护权和抚养权一样吗?
      离婚孩子监护权和抚养权一样吗?离婚孩子监护权和抚养权是不一样的,简单来说,有子女监护权的未必有抚养权,而有抚养权的一定有监护权。抚养权和监护权最直观的区别在于,拥有抚养权意味着拥有可以和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夫妻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受影响,因为,父母对子女的亲权、监护权不...


·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的效力一样吗
      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拿到离婚协议和离婚证两个证明离婚的文件,但很多人认为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的效力一样,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的效力一样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的效力一样吗 离婚协议书不能当离婚证使用,要办理离婚登...


·离婚案件的上诉状包括哪些
      离婚案件的上诉状包括哪些 夫妻离婚如果是打离婚官司的话,那此时也有可能涉及到上诉的问题。当事人在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的情况下,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不过此时要以书面的上诉状启动二审程序,那离婚案件的上诉状都有哪些内容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


·关于国家赔偿金额最多是否有限制
      其实申请国家赔偿的原因无外乎于就是对某些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或者是在刑事案件当中的某些特殊情形而提起的国家赔偿。尽管原因就包括这两种,但这一过程当中,有可能会因为某一种决定就侵犯到了公民的多种合法权益。所以您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关于国家赔偿金额最多是否有限制? 一、关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