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条和借条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欠条和借条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2.欠条和借条诉讼时效不同(1)借条的诉讼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据此,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2)欠条的诉讼时效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为基础法律关系;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据此,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二、借物借条如何书写借条是因需要而向某单位或个人借用物品时写给出借方的一种文字凭据。它是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常使用的简易应用文。写借条时,首先应当面与借出方认真清点好所借物品的数量和认清所借物品借出时的质量状态(尤其是借用较为贵重物品时一定写清质量状态),如所借物品质量上有一些问题,应在借条正文中加以注明,以免归还时发生扯皮。其次,要按照借条的结构认真书写。借条结构的内容有:标题、正文、结语、署名和日期。1.标题一般写为“借条”,也町写为“今借到”。居中写,字体可以大一些。2.正文标题之下卒一至两行后,另起一行空两格书写。正文要写清借什么单位的什么物品,数量和质量,什么时候归还等内容。文中的数字要大写。3.结语正文结束后,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此据”。4.署名和日期写经手人和借物日期。写在正文末尾右下方,正文和署名之间可空二至三行。如借物系单位所为,经手人前要写明经手人所在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的写法和写收条的日期相同。在出借价值较高的动产时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利,出借人可以选择订立完备的出借合同,也即借条,其中可以约定若超期未归还物品或借用人导致了物品损伤的情况下如何赔偿,以预防可能存在的风险。



·欠款人的债权可以保全吗?
      欠款人的债权可以保全吗 法院对欠款人债权是可以保全的,但是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保全,除应具备普通财产保全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 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债务人所实际占有和支配的货币和物资,客观上不能满足或不足以满足保全请求;...


·信用卡因为疫情延期还款延迟吗
      信用卡因为疫情延期还款延迟吗?疫情期间可以延迟还信用卡,《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


·根据法律规定哪些人有权继承债权?
      根据法律规定哪些人有权继承债权?根据法律规定父母,配偶和子女等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债权,债权作为债权人的财产,在债权人死后可以被继承人继承。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债权都能被继承的,法律上的债权包括许多内容,如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所以债权的继承有以下分类:(一)可以作为...


·公司债券和股份的区别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和股份的区别是怎样的一、公司债券和股份的区别 (1) 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 (2) 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用管发行债...


·欠钱20万不还怎么办2023
      欠钱20万不还怎么办当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将债务人信息核实了(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发传票给到债务人,诉讼中,法院也会优...


·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存在哪些风险?
      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存在哪些风险? 一、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


·对于借条上按手印需要吗?
      对于借条上按手印需要吗? 一、对于借条上按手印需要吗? 一般来说签字就可以,如果签字再加上按手印的话会更好。很多时候为了防止双方日后对借条中的关键数字、日期等重要信息产生纠纷,双方都会选择在借条中的关键位置按手印,以此来说明对该内容的认可。通常借条上需要按手印的地方是名字、金...


·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定义不同。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哪些?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


·债权债务的免除的特点是什么?
      债权债务的免除的特点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免除的方式是什么? 1、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免除的意思表示构成法律行为。因此,民法关于法律行为的规定适用于免除。免除得由债权人的代理为之,也可以附条件或期限。 2、免除的...


·怎么购买公司债券
      怎么购买公司债券一、怎么购买公司债券目前公司债券市场分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交易所市场只要有A股账户就可以买, 银行间市场则必须在中债登公司开丙类户、并通过一家代理银行才可以,而且个人无法开户。 目前债券托管和交易的大部分在银行间,交易所只有个别债券比较活跃,大部分几乎没有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