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收养的孩子如何放弃继承权?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养子女对其养父母是具有合法的遗产继承权的。但是,如果出现养子女自愿放弃继承权的情况,我国法律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收养的孩子如何放弃继承权?下面,让的我们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通常,收养的孩子放弃继承权可以通过两种情况,一种是解除收养关系,另一种是书写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接下来我们详细为您介绍这两种方式。

一、解除收养关系

养父母和养子女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依照法律程序成立的一种收养关系,他们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都是从此而来,因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一经依法解除,他们之间的抚养、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亦即结束,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除。也就是说,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子女间不能再相互继承遗产。

但是,依法解除收养关系后,如果养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也可以在分割遗产时适当给予照顾,但这与遗产继承在性质上是不同的。

被收养子女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养父母也表示同意。那么如何解除收养关系?依据为我国《收养法》之相关规定,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有两种:

1、登记解除

收养关系自收养人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门部门登记成立,也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解除。

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女未成年,应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如果养子女已满十周岁以上,还要征求养子女的意见;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应当由养父母和养子女双方协议。

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到收养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

2、判决解除

收养关系人经协议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可以是收养人,也可以是送养人,还可以是成年的被送养人。

二、书写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放弃财产继承权声明书,是用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使用的。在我国,继承人出于自己的意愿,不想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在选择放弃时,都需要写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范本

声明人:_____ , 男/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 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本人是被继承人________的 。被继承人____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市因____去世。

死亡后在_____遗留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我是他的法定继承人之一,但本人经慎重考虑后决定:

完全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 遗产的继承,今后决不反悔。

声明人: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在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继承权公证时,公证员就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已向我(们)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我(们)对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上述告知书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公证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以上就是我们对“收养的孩子如何放弃继承权”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需要提醒您的是,解除抚养关系需要在养父母一方健在的情况下进行,而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则需要再被继承人去世之后才能书写生效。如果您对继承权还存在异议,可以在线询问的专业律师,他们将运用专业知识为您解答。





·出嫁的女儿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
      出嫁的女儿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出嫁的女儿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因为父母也是女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


·已亡故的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一、已亡故的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已亡故的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一、已亡故的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已死亡的人是没有继承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


·遗腹子享有继承权吗
       在子女尚未出生之前,要是爸爸去世了的话,那么此时该子女就会成为遗腹子。此时由于涉及到对爸爸遗产继承的问题,于是很多人就搞不清楚到底这个遗腹子享有继承权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遗腹子享有继承权吗 遗腹子是指怀孕妇女在丈夫死后所生的孩子。我国《继承...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分配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继承父母遗产的分配比例规定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


·一、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一、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 1、首先需要明确享有继承权的条件: (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 (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其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其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


·放弃继承权还可以反悔吗?
      放弃继承权还可以反悔吗? 一、放弃继承权还可以反悔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还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


·法定继承怎么分割遗产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
      法定继承怎么分割遗产遗产的分割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


·家庭财产分割继承诉讼代理词由几部分组成?
      家庭财产分割继承诉讼代理词由几部分组成?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


·一、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样板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样板范文是怎么样的? 原告:石__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被告:石_________,男,____...


·老人没有立遗嘱继子继女有权继承遗产吗
      一、老人没有立遗嘱继子继女有权继承遗产吗? 继子继女和老人有扶养关系的有权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


·继承案件去哪个法院起诉
      继承案件也是民事案件的一种,去法院起诉的时候,也需要遵守诉讼管辖的规定,同时还需要遵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那么,根据民事诉讼法与继承法的要求,继承案件去哪个法院起诉?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继承案件去哪个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3款规定,因继承遗产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