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人写好房产遗嘱怎么公证 一、老人写好房产遗嘱怎么公证?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老人写好房产遗嘱怎么公证

一、老人写好房产遗嘱怎么公证?

1、申请与受理。

(1)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受理。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2、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3、出具公证书。

二、房产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老人自己写的房产遗嘱也不是必须公证,经过公证以后,能确认老人写的这份遗嘱是合法有效的,不过,公证遗嘱不见得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如果对房产遗嘱办理过公证以后又重新写了其他的遗嘱,是以最后的那份遗嘱为准的。


·房改房产权年限是多久?
      房改房产权年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70年产权到...


·“借名买房”实际房屋权利人​应如何认定
      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公示公信效力,亦仅是一种推定效力,登记行为本身不产生物权,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为真正权利人时可以推翻不动产登记的推定,维护事实上的真实。借名人通过借名买房,将真实物权登记于出名人名下,并非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限购政策,亦不违背公序良俗,当物权登记与...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用要给吗?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用要给吗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就已完成了居间义务,当事人应当支付居间报酬。理由如下:中介机构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在居间人的介绍下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并向居间人支...


·一、离婚夫妻共同名字按揭房怎么办?
      一、离婚夫妻共同名字按揭房怎么办?1、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2、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具体分割方案: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个人房产税征收标准有哪些
      国家为了控制房产交易市场的房屋量,国家采取了征收个人房产税,它的征税对象是个人所拥有的房产,那么个人房产税征收标准收标准有哪些?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介绍个人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个人房产税征收标准有哪些 1、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个人房产税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的内容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的内容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当代社会,您都知道的是购买房屋或者是购买一些大型的商品都需要签订相应的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用来保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因为如果当事人一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另外一方可以根据这个合同进行起诉的,很多人想了解一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的...


·天津房子购买时注意事项有哪些?
      天津房子购买时注意事项有哪些?购买房屋的注意事项:1、房地产发展商的主体资格,房地产商在卖商品房时必须具备主体资格。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


·安徽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安徽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已被划入城市规划区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生活当中夫妻如果离婚的话,那么针对房子这样不动产的分割可以选择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房产评估折价分给另一方,另一种就是将房产切切实实的进行分割,分配给哪一方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是需要去办理过户手续了。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一、在我国夫妻离婚...


·自住商品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自住商品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购买资格 按照限购政策规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可购买自住商品房,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房。 二、优先购买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优先购买: (一)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 (二...


·一、关于房屋质量的投诉信要如何写?
      一、关于房屋质量的投诉信要如何写? 尊敬有关领导: 我们是的___的业主,我们于_年_月_日购买了该楼盘的预售房屋,但于接房时发现以下几个严重问题: (反映问题,例如,当时反映到开发商处,他们说没有质量问题,我们这些业主担心房屋质量危及生命安全,我们多次寻找开发商及当地质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