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单位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单位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与受贿罪的区分(一)两者最明显的区别是主体不同。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单位,而且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受贿罪的主体则限于自然人,而且只能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或者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自然人,通常在上述单位受贿罪的主体范围内从事公务的人均能成为受贿罪的主体,然而受贿罪的主体又不局限于此,还包括所属单位虽非上述单位但其本人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到该类非国有性质的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农村村民委员会、城镇的居民委员会等单位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而这些人员所在的单位都不可能成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可见,单位受贿罪的主体范围和受贿罪的主体范围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二)两者的客体也不尽相同。单位受贿罪的客体是国有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②受贿罪的客体通常被认为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三)、两罪的客观方面不同1、受贿罪中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则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而单位受贿罪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则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之条件时,才能构成犯罪,如某国有单位虽然索贿但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尚构不成单位受贿罪。另外值得注意,受贿罪中索贿的刑法明确规定要从重处罚,而单位受贿罪中索贿则不是法定从重处罚情节。2、受贿罪是复行为犯,构成此罪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具有“利用职务便利”的行为,即利用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而单位受贿罪只要国有单位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情节严重的就构成单位受贿罪,没有要求构成此罪的单位必须具有利用本单位相关职务或职权的行为。3、单位受贿罪中要求具有“情节严重”的行为,且该“情节严重”是构成单位受贿罪的必要条件,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而受贿罪的定罪中没有该情节的要求。4、受贿罪中存在着斡旋受贿行为,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而单位受贿罪中则不存在斡旋受贿行为,即国有单位利用其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对于单位受贿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特别是对于犯罪分子为了获得非法利益,而其它的单位进行行贿的行为,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中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判决处理的,另外必须在达到获得非法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构成行贿行为。



·法院对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裁量标准是怎样的?
      法院对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的裁量标准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本条第2款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档次的刑罚。只要实施了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即构成犯罪,处三年...


·肇事后逃逸不构成犯罪该怎么处理
      肇事后逃逸不构成犯罪该怎么处理交通肇事后又有逃逸行为的,多数情况下是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那么此时就会按照此罪作出相应的处理。但并不是说所有肇事后逃逸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那要是肇事后逃逸不构成犯罪该怎么处理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法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


·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根据我...


·徇私舞弊假释罪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
      一、徇私舞弊假释罪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徇私舞弊假释罪处罚标准细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一条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界定要件有哪些?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界定要件有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观要件、主体要件;1、客体要件。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体就是该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虽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其与国家工作人员有着特殊关系,实质上是变相或间接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其所侵犯的客体与受贿...


·诈骗罪的金额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会判几年
      在常见的侵犯财产犯罪当中,诈骗罪可以说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同时存在的时间也比较久远了。而从古至今,构成诈骗犯罪的要求都不一样。现在是根据诈骗的具体金额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的,那我国规定诈骗罪的金额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诈骗罪的金额标准是什么 最高...


·中国对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中国对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第八条,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


·项目审批玩忽职守构成犯罪怎么判刑
      项目审批玩忽职守构成犯罪怎么判刑 一、项目审批玩忽职守构成犯罪怎么判刑? 构成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行为人涉嫌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究: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认罪不认罚有哪些从宽条件
      认罪不认罚有哪些从宽条件 认罪不认罚是国家法律处罚的一种形式,对于特殊案件的解决有着实际的作用,那么,认罪不认罚有哪些从宽条件,这些条件都是从发你份子自身的情况出发,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对于严厉的处罚,自然就不会有关的执行。 从宽是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


·刑事案件委托协议如何进行书写?
      刑事案件委托协议如何进行书写?刑事案件委托协议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的内容:1、律师事物所指派律师担任被告人第审辩护人,依法出庭辩护。2、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的有关规定,委托应向律师事物所支付辩护费人民币元整。3、本委托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审终结时止。4、辩护律师的职责是根据事实...


·河南诈骗罪量刑标准2023是怎样规定的?
      河南诈骗罪量刑标准2023是怎样规定的? 一、河南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河南诈骗罪量刑标准如下: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