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中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刑法中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刑法中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本罪的区分1、什么叫“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与本罪有什么区别?所谓伪造,是指无权制作他人注册商标,即未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而获得指定印制商标单位的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合法许可、委托或授权,私自仿照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式样、文字、图形及组合、形态、色彩、质地、特征及制作技术等制作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相同的商标标识,或者非商标所有权人,委托他人包括有权印制商标的单位或个人为自己非法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所谓擅自制造,是指依法经过批准有权印制商标的单位及个人,未经商标所有权人委托,制造与其注册商标标识相同的商标标识,或者虽受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委托授权,但违反委托合同的规定,任意超量印制商标标识的行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商标标识,包括印刷、印染、制版、刻字、晒蚀、印铁、铸模、冲压、烫版、贴花等各种工艺活动。所谓销售,是指出售、兜售或者转手倒卖伪造的或者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其中包括擅自出售带有他人注册商标的废次标识之行为。2、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应怎样处理?(1)如果不知是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而予以销售的,亦不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2)如果销售者和伪造、擅自制造者出于共同故意,事先通谋,事后由其帮助销售伪造或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此时销售行为属于伪造、擅自制造行为的一部分,为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共犯,对销售者不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独立定罪。对于犯罪分子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的行为,显然是属于严重的危害了国家的商标权益的行为,特别是对于犯罪分子为了获得非法利益,而串通销售了大量的商标的行为,还需要对商标的合法性进行认定,如果是非法的商标,还需要追究伪造商标的法律责任。



·一般创作作品怎样确定版权
      一般创作作品怎样确定版权 一、一般创作作品怎样确定版权 由制片人享有。中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


·商标注册有哪些方式,注册商标有什么方式
      商标注册有哪些方式,注册商标有什么方式申请进行商标注册,是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否则的话作为普通商标,一般来讲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而具体进行商标注册的,也有一些具体的方式。那到底,商标注册有哪些方式呢?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标注册有哪些方式 (一...


·私自使用商标算是侵权吗
      算侵权。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资料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软件著作权即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但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


·商标宽展和续展有什么区别
      商标宽展和续展有什么区别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因此,商标宽展是指商标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商标续展,在...


·商标权的取得原始取得有什么原则
      商标权的取得原始取得有什么原则原始取得又称直接取得,即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具备了法定条件并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直接取得的商标权。这种权利的取得是最初的,而不是以原商标所有人商标极及其意志为依据而产生的。当前,各国商标权的原始取得通常采用以下三种原则:(1)使用原则。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


·法律规定商标注册分几大类
      法律规定商标注册分几大类 我国注册商标共有45大类。商标分类: 第1类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粘合剂。 第2类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


·知识产权有哪些法律保护措施
      知识产权有哪些法律保护措施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措施是:不断健全、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惩罚额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同时,要建立对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防止企业的垄断发...


·出现商标侵权到哪里投诉
      商标侵权到哪里投诉商标侵权投诉,是指商标权利人等就商标侵权时间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应查处下列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商标权的内容不包括哪些
      商标权的内容不包括哪些关于商标权的内容,法律中只是规定了具体包括的内容,而对不包括的内容却没有规定。因此,除了法律规定的包括的内容,其他的内容我们都可以认为是不包括的。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商标权包括哪些内容吧。 1、专用权 专用权,是指商标权主体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


·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恶意抢注?
      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恶意抢注? 一、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恶意抢注?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1、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 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