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拘禁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非法拘禁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一、非法拘禁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非法拘禁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罪”范围。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二、对非法拘禁罪怎么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如果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故意致人重伤或者故意将他人杀害的;或者对被害人进行殴打、侮辱等行为已达到犯罪程度的,则应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如果非法拘禁的行为同其他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牵连关系,如用非法拘禁的方法故意使被害人冻饿而死,就同时触犯了非法拘禁罪、故意杀人罪两个罪名,应当按照处理牵连犯的原则,择一重罪处罚,不必实行数罪并罚。

如果在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的同时,故意使用暴力损害被害人的身体健康或者杀害被害人,致使被害人伤残、死亡的。

综上所述,任何人不得非法拘禁他人,否则情节严重会触犯刑法。非法拘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及民主权利的犯罪,非法拘禁他人超过二十四小时、拘禁人数在三人以上、或者非法拘禁他人导致严重人身伤害发生,应当由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何处罚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何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哪些阶段?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哪些阶段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实行阶段,还可以发生在实行行为结束之后但在既遂之前。中止前的行为必须属于犯罪行为。如果产生犯意后没有实施任何犯罪行为便放弃犯意的,不成立中止。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成立犯罪预备与未遂后,也不可...


·被告故意伤害行政拘留后还赔钱吗
      被告故意伤害行政拘留后还赔钱吗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1、伤情轻微不构成轻伤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违法治安管理法规,公安机关可酌...


·诈骗罪多少数额可以立案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具体如下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最轻辩护需要注意哪些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最轻辩护需要注意哪些 1)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手段及后果及犯罪性质和涉嫌的罪名 2)在犯罪中的作用、主犯或从犯;犯罪时的年龄、故意还是过失; 3)犯罪的即遂还是未遂; 4)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5)无罪或罪轻的证据; 6)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改表...


·审查起诉阶段叫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叫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是什么? 审查起诉阶段叫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主要是: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 ,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


·刑法数罪刑期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刑法数罪刑期计算方式是怎样的1.多刑中有两个以上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按刑法规定最高不能超过年限。2.有期徒刑总和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


·犯罪构成主观方面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犯罪构成主观方面的必要条件有哪些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1、意识因素这是指行为对事物及其性质的认识和分辨情况。(1)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及其结果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或者说对与犯罪客体有关的事实及性质的认识。(2)行为人对犯罪的基本事实情况的认识...


·应该怎么认定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属于犯罪形态当中的一种,相比于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要是能够被认定为犯罪中止的话,那么此时对行为人的处罚是相对较轻的。不过司法实务中,我们应该怎么认定犯罪中止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应该怎么认定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


·经营型传销如何定罪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应当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


·择一从重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
      择一从重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数罪并罚和择一重罪之间主要的区别就是:数罪并罚会将所犯的全部有期刑加起来,与最高刑相比,取一个合适的刑期数值;但是罚金刑直接加起来即可。择一重罪就是选择所犯的罪要承担的处罚中最重的一个,进行处罚。联系就是都是犯了多个罪名。数罪并罚的适用和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