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生产厂家怎么查假冒伪劣产品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伪劣商品查询方法如下:一、认明商标标识。名优商品一般使用注册商标,在包装上印有商标标识及"注册"或"R"字样。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养成注意观察商品注册商标的习惯。二、注意包装印刷质量。一般说来,名优商品包装用料比较考究,包装装潢图案印刷清晰,形象逼真,色彩适宜,且牢固程度较高。而假冒伪劣商品由于使用的多为废次商标标识或自行手工印刷的标识,所以容易存在颜色不正、图形走样,图案模糊、封口处不整齐、装订粘贴歪斜等现象。三、注意包装上的说明。名优商品(包括进口优质商品)均会按规定在包装上标明品名、厂名、厂址、规格、型号、成分、净重、出厂日期等说明内容,优质商品的生产者是不会也不必向消费者隐瞒自己的情况的;而假冒伪劣商品的制造商则常常有意躲避,不标明上述内容,最常见的是没有厂名、厂址或中国制造"等字样。四、注意选择购物场所。正规的国营大中型商业企业,一般有较为严格、规范的进货管理制度,且比较注意自己的商誉,在这里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可能性较小,出了问题也容易得到及时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离婚女方要付抚养费吗 要给多少抚养费
      离婚女方要付抚养费吗 要给多少抚养费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女方是要给抚养费的。(一)、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抚养费这个词我们都不陌生
      抚养费这个词我们都不陌生,但除了律师,真正接触到这个词的人并不多。用我们最通俗的话来说,抚养费就是在父母双方离婚后,不能对孩子尽扶养义务的一方要支付的费用。那么具体是怎么样的呢?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上海抚养费的规定。 上海抚养费最新规定是什么?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抚育费...


·登记结婚无事实婚姻是否可以离婚?
      登记结婚无事实婚姻是否可以离婚?登记结婚无事实婚姻是可以离婚的,首先是提出离婚申请,双方必须是在自愿的情况下离婚的,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等法定的资料,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申请。审查,民政局会进行严格的审查,对于双方的自愿程度、离婚协议书规定的内容是否...


·我国是一个婚姻自由的国家
      我国是一个婚姻自由的国家,对于感情破裂的情况,双方当事人都有权提起起诉离婚。在离婚官司当中涉及了婚姻关系当中的多种内容。由于证据的缺乏或是自身的条件原因,有时离婚官司会败诉。那么离婚官司打输了怎么办? 离婚官司打输了怎么办? 法院会强制把应该赔偿的一方的有形资产变卖作为赔偿抵押...


·夫妻离婚起诉后怎么调解的 离婚调解不成怎么办
      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是夫妻诉讼离婚的话,此时调解是其中的必经程序。法官在做出离婚判决之前,必须要先对案件做出调解,不然就会构成程序违法。那具体来说,这个夫妻离婚起诉后怎么调解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起诉后怎么调解的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


·被错误羁押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被错误羁押如何申请国家赔偿??(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


·要是想在哺乳期内离婚
      要是想在哺乳期内离婚,是可以离婚的,虽然在此法律是有一定限制,但是限制实际上并不是很强烈的。在这里,可以详细说说在哺乳期内可以离婚以及不可以离婚的具体情形。首先,离婚的途径是有两个。在这里法律是不限制和平分手的,也就是和平离婚。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急迫到非得离婚不可,且两人对于这事...


·离婚案件是否可以上诉 离婚案件可以上诉吗
      一般的案件在法官做出一审判决之后,要是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述。那实践中,离婚案件是否可以上诉呢?毕竟这是与当事人人身相关的事情,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案件是否可以上诉 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诉状中应注明...


·离婚时的财产是怎样分割的
      夫妻离婚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的前提自然是双方存在共同的财产,如果之前就约定好了财产AA制的话,这时一般就不会需要对财产作出分割。那在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的时候,一般在离婚时的财产是怎样分割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怎么判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怎么判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


·收养的子女抚养问题中的手续是什么
      收养的子女抚养问题中的手续是什么在生活中的一些人,因为夫妻双方中的一个人没有生育能力或者不想生育及其他的原因就会想要收养一个孩子。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是否有条件收养孩子,也不知道收养孩子的程序是什么?我们就为您介一下收养的子女抚养问题中的手续是什么? 一、收养小孩需办理以下手续: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