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公司欠钱法人代表是失信人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是失信人。具体规定是,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新沂逆向行驶罚款多少钱?
      近年来,新沂市小汽车数量越来越多,这也反映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开车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即使是行人稀少的道路也不能逆向行驶。这是一种违法行为,逆向行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交警发现后,会对车主进行处罚。那么,新沂逆向行驶罚款多少钱?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新沂逆向行驶罚款...


·遇到欠钱不还的同事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的同事怎么办《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


·夫妻一方死后债务如何处理才好
      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有哪些债权人遇到夫妻一方死亡不知道是否可以向另一方请求偿还,或者夫妻另一方遇到被追债而不清楚是否需要偿还时,先别急,第一步应该是先弄清这个债务是什么债务,夫妻在婚姻存续时间内的债务有可能是个人债务也有可能是共同债务,夫妻个人或者共同债务通常有以下几种:1、夫...


·究竟什么是夫妻的共同债务
      什么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


·怎么对逃避追缴欠税罪进行认定
      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如果数额较大,就有可能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此时需要先进行了认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构成此罪。那一般么对逃避追缴欠税罪进行认定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对逃避追缴欠税罪...


·第三人因挂靠人拖欠租金或材料款提起诉讼,诉讼主体的确定
      因挂靠人对外拖欠租金或者材料款,第三人对挂靠人提起诉讼或者对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提起共同诉讼的,应当区分挂靠人对外以谁的名义签订合同来确定当事人。如果挂靠人对外仅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相对性,应当以挂靠人为被告,如果挂靠人抗辩是职务行为,则应追加被挂靠人为当事人,以便查清案件事...


·借款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在民间借贷活动中,不少出借人为了确保借款人能按约还款,会在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有关违约金的条款,并表示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就要赔付违约金。那么,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吗,而就违约金的效力如何认定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陈述。 一、借款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对于...


·根据法律规定哪些人有权继承债权?
      根据法律规定哪些人有权继承债权?根据法律规定父母,配偶和子女等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债权,债权作为债权人的财产,在债权人死后可以被继承人继承。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债权都能被继承的,法律上的债权包括许多内容,如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所以债权的继承有以下分类:(一)可以作为...


·借条上借款期限一年是什么意思?
      借条上借款期限一年是什么意思?借条上借款期限一年是指还款期限是一年后。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


·借钱不还多少钱?
      借钱不还多少钱可以立案 (一)欠多少钱与立案并无直接关联; (二)我国实行的立案登记制,立案要符合起诉相关条件即可; 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起诉...


·欠款30万标的诉讼费是多少
      一,欠款30万标的诉讼费是多少欠款案件属于财产类案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应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案件受理费用,如果起诉金额为30万元的,应在起诉时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5800元。不过,有些地方的法院,在立案时可先减半收取,如果以后转为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