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合同名称
如果合同中所约定的服务确为居间服务,则应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要避免出现相混淆的内容(如委托代理服务等),同时合同名称最好也明确为居间合同。
二、居间服务的合法性
要分析所约定提供的居间服务是否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避免导致合同无效。
三、合同相关主体
必要时合同中应对委托人和居间人的情况进行适当说明,以避免将来因签约主体问题而产生争议。除了委托人和居间人,合同中还可能涉及其他相关主体,而其他相关主体可能会关系到居间目的的实现。因此,在合同中要注意进行相关约定。
四、居间类型
居间通常包括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报告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媒介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如果居间类型约定不明,可能导致将来无法确认居间人是否成功提供了居间服务,进而确定居间人是否有权获取居间报酬。
五、居间服务内容
合同中应将居间人提供的具体居间服务内容约定清楚,同时,应约定居间服务提供成功,即实现居间目的的标准(注意对日后可能出现的变更情况进行约定,如委托人与相对人在居间人的居间下签订合同后又另行签订协议对原合同进行了变更)。此外还可约定居间人提供居间服务的期限、方式及证明方法。这样可避免将来因是否提供了居间服务及是否实现居间目的而产生争议,从而维护当事各方的利益。
六、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
合同中可约定委托人所关注的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及居间人的主要义务,如居间人应负责收集有关合同相对人的资质、有关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可靠性等资料,并如实告之委托人。这样便于将来确定居间人是否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了虚假情况,从而确定是否可拒绝支付居间报酬并要求居间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七、居间报酬
合同中应对居间人成功提供居间服务后的报酬进行约定,并对报酬的支付者和支付方式进行约定。
八、违约责任
为便于在日后纠纷中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合同中应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
此外,在履行居间合同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电子邮件、传真记录、会议记录、照片、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委托人和居间方都签字认可的书面证据,以及在提供居间服务过程中所支出居间费用的证据等。
综上,在我们签订公司股权转让居间合同时,需要认真仔细的阅读合同的事项,关于金额、履行职责、违约事项上更要特别仔细。俗话说的好,小心使得万年船。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联系的在线律师为您提供更加有价值的建议。



·关于适用公司法四十条股东会会议规定有哪些
      关于适用公司法四十条股东会会议规定有哪些? 股东大会是一个公司能够决定各种事项的最高管理层,公司的重大事项都由股东大会来决定。股东大会分为几种,不同的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不同,时间也不同。关于适用公司法四十条开展股东会会议应该注意什么?公司法对于股东大会的召开办法进行了规定,以下...


·股东变更后公司章程股东是否要签字
      股东变更后公司章程股东是否要签字我国公司法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同时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这是修改公司章程不需股东会表决的唯一例外。申请办理公司章程章程变更备案,可持股东会决议原件和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盖章...


·两公司资产合并需要注销其中一家吗
      被合并公司并不意味着必须要解散和注销,如果说公司被合并之后需要注销的话,也可以直接向原来的登记机关申请,一般公司注销是需要由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不过在一般的情况中,公司合并之后另外一个公司就不会存在了,但是并不意味着以前公司的所有项目都会消失。根据《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的议事...


·深圳公司法人变更所需资料有哪些?
      现如今,全国各地人们从原先认为铁饭碗最好的思想逐渐转变为希望自己开公司,自己做领头人的观念。而一个公司的发展往往就意味着变化,合作对象的改变,资金的流动,公司地址的变更以及公司法人的更替,那么对于深圳的一些公司来说,深圳公司法人变更所需资料有哪些?我们来听听我们是如何回答的吧。法...


·法定代表人死亡公司诉讼代表人应如何确定?
      法定代表人死亡公司诉讼代表人应如何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新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尚未产生的,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为公司股东,其死亡后公司只剩余一名股东的,该股东即系当然的公司诉讼代表人。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利益冲突不能担任公司诉讼代表人的情形相近似。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稳定诉讼进程...


·公司法对出资人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对出资人的规定有哪些? 一、公司法对出资人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对股东出资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货币出资方式。货币...


·公司注册信息变更需要什么流程
      公司注册信息变更需要什么流程 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 1、 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股东会决议; (4)由股东盖章或...


·公司法修改后,股东虚假出资
      公司法修改后,股东虚假出资公司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各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包括进行投资、制订章程、对企业日常进行管理等等。因此,如果股东虚假出资,对公司发展的消极影响将不可小觑,2013年12月公司法修改后,股东虚假出资的内容有多更改,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略有不同。让我们来带你...


·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要什么手续?
      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要什么手续?不管公司规模如何,都要有一个法人代表,其代表公司开展民事活动。通常来说,法人代表由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担任,如果其离职不干,则公司就要及时变更法人代表,以防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那么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要什么手续?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做个了解。 一、更换公...


·公司法人能是财务负责人吗?
      现在很多公司都是非常小型的,有一、两个合伙人,所以很多人在企业里面都身兼数职,那么在身兼数职的同时是能够随便兼任职务的吗?那么公司法人能是财务负责人吗?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回答这个问题。一、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吗?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


·新设立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决议中需要确定公司章程吗?
      新设立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决议中需要确定公司章程吗?需要的,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