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违章罚款有时间限制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违章罚款有时间限制吗?

一、 交通违章罚款有时间限制吗?

交违章罚款有时间限制,违章罚款期限是十五日。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予以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车辆出现违章情况后,驾驶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及时处理违章事实,特别是对于现场违章的事项,应当根据交警部门开具的交通违法处罚通知单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如果对相关处罚有异议的,那么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处理。





·酒后驾车处罚是怎样的
      酒后驾车处罚是怎样的?酒后驾车一般我们都认为是饮酒后驾车的情况,此时因为属于交通违章行为,那自然就是要对驾驶者作出处罚的。不过很多司机朋友对酒后驾车处罚的内容并不是很清楚,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酒后驾车处罚是怎样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误工费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误工费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 (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所需资料有哪些? 1、保险单凭证 它是用来证明被保险人享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权利,同时也证明保险公司有支付赔偿款的义务。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


·试用期不交社保怎么办?
      试用期不交社保怎么办? 试用期不交社保怎么办? 1、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补交社保; 2、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3、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交社保。 上述方法是并列关系,并无先后顺序,劳动者可不经过协商或投诉直接去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


·当事人就交通事故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需要了解一下具体的审
      当事人就交通事故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需要了解一下具体的审判程序是怎样的,毕竟审判的过程还是与最后的判决结果挂钩的。那到底交通事故的审判程序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审判程序有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


·汽车损坏维修误工费主张法院是否会支持
      汽车损坏维修误工费主张法院是否会支持?一般是不会支持的,交通事故中,无人员伤。对方负全责。修车期间,无法向对方索要误工费,但可以主张如下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的事件网络上经常有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就要进行责任鉴定,负有责任的一方面临财产赔偿甚至人身损害赔偿,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帮助您了解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 (1)医疗...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范围是什么?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范围是什么? 我国土地幅员辽阔,土地的所有权归属都是国家的。普通群众通过招标,购买等方式从国家手里取得一定年限的使用权。而且,人们如果要对土地进行买卖,出让或者转让时,这时候也只能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上述行为。那么今天,我们腰围您讲解的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交...


·在我国挂名车主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之所以车辆会有挂名车主的这种现象,那是二手车买卖的时候原来车子的主人和实际售买人因为各种客观因素并没有及时的去办理好过户手续,但是在此期间就意想不到的发生了交通事故。所以人们对挂名车主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这个问题是比较关注的,但遗憾的是,目前法律中并没有对这个问题有着特别明确的...


·无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标准
      无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标准 机动车有没有交强险,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数额是相同的。 区别在于,如果缴纳了交强险,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赔偿限额不足的,再由事故责任人赔偿。如果未缴纳交强险,直接要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法院关于交通事故的司法解...


·汽车划痕险如何理赔
      汽车划痕险如何理赔汽车,基本上已经成为了家家户户的必需品。若是因为碰撞刮擦留下刮痕,这时,购买的汽车刮痕险便派上用场,但至于到底如何理赔,很多人心中都有疑问。那么汽车刮痕险如何理赔?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赔划痕险?今天,就有的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汽车刮痕险如何理赔 1、确保车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