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概念及其构成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是指故意破坏国家边境的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正常管理活动。测量是从事工农业生产、国防建设和某些科学研究工作的必不可少的手段。在测量工作中,常常需要设置一定的测量标志。擅自移动或者破坏这些测量标志,就会使有关数据资料失去准确性,影响国家的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有关的科学研究工作。所以,有必要加强测量标志的保护,维护国家对测量标志的正常管理。为此,本法规定了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有重要意义。
    本罪侵犯的对象必须是永久性测量标志。所谓永久性测量标志,是指国家和军队在全国各地进行测量过程中所设置的永久性标志。包括各种等级的天文点、重力点、水准点、三角点、导线点、海控点、炮控点等,有木质的、钢质的、铜质的、石质的等。也包括地形测图的固定标志。近年来设立的人造卫星观测点,也属于永久性测量标志。本罪的破坏对象只限于永久性测量标志,这就与一般的毁坏公私财物罪有明显的不同,也同破坏一般的临时性的测量标志的行为有明显的区别,如果行为人所破坏的是为开挖河道、修建道路而临时埋设的测量标志,就不能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所谓破坏,是指拆毁、损坏、改变、移动、掩盖等。其手段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只要其行为足以使上述永久性测量标志丧失其原有作用的,就应视为破坏,构成犯罪。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长期保护测量标志的通告》的规定精神,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必须持有省、市、自治区测绘主管部门或军区测绘主管部门的证明函件,经保管单位和保管人验证后,”方可进行。凡违背《通告》的上述精神,非法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的,也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无论是住在永久性测量标志附近地区的人,还是临时经过的过路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永久性测量标志而故意加以破坏的,才构成犯罪。如果因不知是永久性测量标志而过失加以破坏的,就不能视作故意破坏,也就不构成本罪。例如,某乙不知路边的钢质觇标为永久性测量标志,而把它拆下拿回家使用,这就属于过失行为,不应以本罪论处。当然这种行为也是错误的,应进行批评教育,有的也可予以行政处分,如果原物能够复原的,可令其恢复原状。值得注意的是,有些过失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虽不构成本罪,却可构成其他犯罪。例如上面提到的某乙窃回的钢质觇标如果价值很大,就可以构成盗窃罪。因为他窃回路边树立的钢质觇标是出于故意,是明知为他人之物而故意窃回,占为已有。有的也可视情节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本罪的犯罪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动机对构成本罪并无影响。



    二、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盗窃、侮辱尸体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盗窃、侮辱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或者对身体采用毁坏、砧污等方法加以侮辱的行为。
    (一)客...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是指行为人采取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
    (一)客...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是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涉案赃物价值4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3、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


·走私制毒物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走私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行为。
&nbs...


·倒卖文物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倒卖文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引诱幼女卖淫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引诱幼女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聚众淫乱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
    (一)客体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