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依据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文物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国家一、二、三级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

2、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的;

3、其他后果严重的情形。

二、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认定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文物保护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工常活动。

犯罪对象为珍贵文物,毁损一般的文物,不构成本罪。所谓珍贵文物,是指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主要包括国家规定的一、二级文物,三级文物要确定为珍贵文物的,应经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确认。其中,一级文物是指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二级文物是指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三级文物为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至于文物,按照《文物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则是指: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拉葬、古建筑、古窟寺和石刻;

(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和纪念物;

(3)历史各时代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

(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三、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相关法律

《刑法》条文

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的构成要件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多数情况下时在文物发掘、保护部门工作的人员。主观上,行为人是过失,是出于疏忽大意或盲目自信导致文物遗失、损毁。客观上,行为人表现为违反工作制度、擅离职守,玩忽职守,导致文物损失。


·盗伐林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所有的森林,可能涉嫌犯盗伐林木罪。当然,如果没有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则不构成本罪,对此需要严格把握。另外,构成本罪,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具有该目的,同样不犯本罪。那么,盗伐林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下文中...


·怎么确定从犯的刑事责任
      从犯在共同犯罪当中起的是次要作用,因此在对从犯进行处罚的时候,就会比对主犯的处罚轻。但此时还是很有必要先确定从犯的刑事责任。究竟对从犯该如何处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确定从犯的刑事责任 (一)从犯的概念 《刑法》第27条第1款规定:“...


·开涉赌场罪已被批捕后多久起诉?
      一、开涉赌场罪已被批捕后多久起诉?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


·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罪判几年
      《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绑架罪变成非法拘禁罪的辩护要考虑几个方面因素?
      绑架罪变成非法拘禁罪的辩护要考虑几个方面因素?要考虑2个方面因素。第一,从客观行为上看;第二从主观心态上看,非法拘禁要求是要侵害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而绑架罪是要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或者提出其他要求为目的。非法拘禁行为和绑架行为都是要控制受害人的人身自由的,不论是否使用暴力。第一,从客...


·一直不认罪开不开庭 ?
      在社会的发展过程当中,有些人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违反了法律,这时候如果被司法机关抓捕之后,就会进行法院的审判以及定罪,那么可能会有些人问,如果“一直不认罪开不开庭?“,对于这个问题,本站我们即将为您解答。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为: 1、开庭审理...


·销售假药罪证据标准有哪些?
      一、销售假药罪证据标准有哪些? (一)、 证人证言 1.生产、销售假药单位所雇佣的人的证言。包括: (1)生产、销售假药的时间、地点、数量、外观包装、销售价格等。 (2)假药的生产流程,销售方式,持续时间。 (3)假药原料的来源、特征、数量、价格,假药的种类、适用对象及...


·刑诉法赔偿受害人规定中有没有精神赔偿?
      刑事案件的发生往往都是因为出现了实际受到伤害的受害人,在追究侵害人的责任的同时最重要的就是让其负责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并且尽可能挽回损失以及安抚其受伤的情绪,但是很多人有疑问,刑诉法赔偿受害人规定中有没有精神赔偿? 一、刑诉法赔偿受害人规定中有没有精神赔偿? 没有。刑诉法赔偿受害...


·运输毒品罪的法律规定标准是什么?
      一、运输毒品罪的法律规定标准是什么? 运输毒品罪的法律规定标准:运输贩卖毒品,不论数量多少都构成犯罪。运输贩卖海洛因十克以下,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五十克以上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其他毒品应换算成海洛因后再确定刑罚。 一切危...


·成立挪用资金罪可以缓刑吗
      成立挪用资金罪可以缓刑吗构成挪用资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被告人宣告缓刑。但是需要符合缓刑的条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性病卖淫明知病情,是否构成犯罪?
      近年来,性病卖淫的违法犯罪案件日益增多,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加剧了性病病菌的滋生和性病的传播,对人体身体健康造成很大的危害。更有一些人,事先已经知道自己患有性病,还进行卖淫活动,使得他人也患上了性病。那么,性病卖淫明知病情,是否构成犯罪?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卖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