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拘留期限如何算,拘留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刑事拘留期限如何算,拘留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

刑事拘留是在对犯罪分子审判前的一种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临时剥夺人身自由。刑事拘留期限如何算?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多少?这些问题可能会难倒不少人,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供您参考。


一、刑事拘留期限多长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从何时起算?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实践中公安机关使用的《拘留通知书》上一般会写到“我局已于????? 年????? 月????? 日????? 时将涉嫌????? 罪的????? 刑事拘留”。既然《拘留通知书》注明了拘留开始于????? 时,按照正常的理解,拘留期间应该从那时起开始计算。

此外,关于刑事诉讼中期间的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可折抵相应刑期。在计算先行羁押的日期时,是从执行羁押的当日起计算。刑事拘留期间既然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拘留后的三日以内”也应当理解为从执行拘留的某日某时起算。

三、刑事拘留的期限如何计算

刑事拘留,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开始计算:

1、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1~3+7=8~10天

2、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1~4)+7=11-14日

3、对于流窜作案(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3次以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2人以上),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0+7=37日

总的计算公式:????? (1~30日)+7日(检察院批捕的时间)=8~37日

因此,刑事拘留的时间需要根据具体案件而定,计算时间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开始计算,而且最长的刑事拘留时间为37天。刑事拘留涉及的是人身自由,与个人权利息息相关,如果您有关于刑事拘留期限如何算的疑问,


·以涉嫌伪证罪定罪,该如何处罚
      实践中,因为刑事诉讼与民事、行政诉讼性质不同,同是伪证行为妨碍诉讼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也有不同,以伪证方式妨碍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活动的,不能直接以伪证罪论处。但如果是在刑事诉讼中有这样的行为,那么就是伪证罪。如果行为人以涉嫌伪证罪定罪的话,该如何处罚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


·如何进行刑事证据收集 刑事证据应该怎么收集
      只有把收集证据工作做好,才能为审查证据、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提供充分可靠的证据材料。如果没有把收集证据的工作做好,缺少必要的证据材料,所谓运用证据来查明案件事实就是一句空话。所以,收集证据对于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是一项很重要的基础工作。那该如何进行刑事证据收集呢?在实践中,刑事...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怎么判刑
      一、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怎么判刑?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判刑, 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


·伪证罪判刑多少年 伪证罪怎么量刑处罚
      一、伪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判多少年?根据《刑法》第305条之规定,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即是说,触犯伪证罪,基本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将处以3到7年的加重刑。二、什么是伪证罪?根据我国《刑法...


·欺骗他人吸毒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欺骗他人吸毒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欺骗他人吸毒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


·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是怎样的
      实践中,一旦认定行为人的非法经营行为构成了刑事犯罪——非法经营罪的话,紧接着就是要根据其实际的犯罪情节,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那么这个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非法经营食盐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


·拒执罪免于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之中,广泛存在着民事主体,在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已经诶司法机关判处刑罚、行政处罚,或者是民事处罚之后,不按照既定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的情形,针对于此种情形,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拒执罪免于起诉的条件进行了规定。 拒执罪免于起诉的条件: 1、申请执行...


·孕妇免于行政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孕妇免于行政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拘留可以细分为行政拘留与治安拘留,而就是公安机关在案件需要的时候,对相关的人员进行扣留、拘禁。但是,通常情况下有一部分群体可以免于行政拘留,孕妇就是这样的群体之一,那么孕妇免于行政拘留的条件是什么?免于行政拘留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本站我们就给您详细...


·通常醉酒撞死人怎么判刑处罚
      醉驾与酒驾不同,虽然都是在喝了酒之后驾驶机动车,但醉驾的严重程度是要远大于酒驾的严重程度,而我国也直接将醉驾行为规定为刑事犯罪,即危险驾驶罪。而要是醉驾撞死人的,此时涉及到的就会是交通肇事罪。那么通常醉酒撞死人怎么判刑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属于...


·偷钓了6条鱼会被拘留吗
      会,偷钓他人养殖的鱼的,符合盗窃所要求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要求,属于盗窃行为。如果盗窃金额较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


·绑架罪扣押人质怎么处罚?
      绑架罪扣押人质怎么处罚? 一、绑架罪扣押人质怎么处罚? 绑架罪扣押人质将会按照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进行判决。 《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