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判刑两年有可能缓刑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判刑两年有可能缓刑,刑期需要符合缓刑的条件才可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适用缓刑。所以,犯罪是否可去争取到缓刑,看该情节是否严重与轻微,看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缓刑的适用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刑法中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刑法中操纵证券市场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国对暴力取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暴力取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3、造成冤、假、错案的;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的;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


·私闯民宅蓄意伤人会如何判刑?
      私闯民宅蓄意伤人会如何判刑?1. 如果没有造成轻伤害以上结果,故意伤害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只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上的违法行为,严重的可能被判劳动教养,轻的应该是行政拘留。具体的伤害结果要按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进行。2. 如果故意伤害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则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作为...


·呼和浩特制造毒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制造毒品是一种犯罪行为,会被判处刑罚,这一点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但是每个地方的经济水平不同,量刑标准也是有所差别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呼和浩特制造毒品罪的量刑标准,有兴趣的可以了解一下。 一、制造毒品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量刑标准,鸦片...


·网络诈骗五万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五万怎么判刑?网络诈骗行为对于社会的危害很大,这种犯罪的影响范围极其广泛,受害人人数也较多。因此,网络诈骗行为是我国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犯罪之一。对于网络诈骗行为依照我国刑法应当按照诈骗罪定罪处罚,那么,网络诈骗五万怎么判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网络诈...


·偷税罪的罚金标准是怎样的
      偷税罪的罚金标准是怎样的?现在是法治社会,企业作为纳税人,应该自觉履行纳税的义务。如果企业有偷税漏税行为,数额较大的,则构成偷税罪,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会被处于罚金。那么偷税罪的罚金标准是怎样的?我国法律对偷税罪是如何处罚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 一、我国对偷税罪是如...


·刑事案件申诉时间是多久
      刑事案件在作出判决、裁定后还有申诉的救济途径,从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直至刑罚执行完毕后的两年内,均可提出申诉申请,特殊情况超过两年法院也应受理该申诉。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总结梳理的关于刑事案件申诉时间及条件的详细内容。 一、刑事案件申诉时间 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


·已经服刑一段时间的罪犯要怎样申请假释
      根据刑法规定,已经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有条件的将其提前释放,这就是假释制度。然而,现实中已经服刑一段时间的罪犯要怎样申请假释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要怎样申请假释 1、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罪犯(...


·行政拘留可以探视时间是什么时候?
      行政拘留可以探视时间是什么时候?拘留所探视时间:每周一、四下午14:00——15:30。1、会见次数:每名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会见一般不超过二次。当日每名被拘留人原则上只能会见一次,近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优先。会见前必须在会见登记窗口登记后方可会见。会见...


·遗弃罪公安哪个部门管辖?
      遗弃罪公安哪个部门管辖?一、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滥伐林木所涉及的罪名是什么?怎么处罚?
      滥伐林木是不仅是一种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行为,更是一种会损害我们国家、公民利益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滥伐林木属于犯罪行为,滥伐林木的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滥伐林木所涉及的罪名是什么?怎么处罚?接下来就让来对这些问题进行解答。 一、滥伐林木所涉及的罪名是什么? (一)滥伐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