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传销200万定罪多少年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传销200万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传销判刑期限是根据情节轻重来定的,情节轻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三)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四)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
(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
(四)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拘役时间到了去接人需要办什么手续
      拘役时间到了去接人需要办什么手续 各地看守所规定可能不一样,具体由看守所予以告知。 可参考《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罪犯服刑期满,看守所应当按期释放,发给刑满释放证明回书,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刑诉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有哪些
      目前我国执法机关在侦办刑事犯罪案件的时候,发现有些案件当中所涉及到的未成年人的群体已经有所上升,这一点上体现了我国未成年人在犯罪案件当中,针对我国相关法律知识的欠缺。其实有些情况下未成年人涉及到刑事案件当中,主要还是因为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刑诉法对未...


·自愿认罪公诉人是否必须出庭?
      一、自愿认罪公诉人是否必须出庭?自愿认罪的案件在审理中必须要有公诉人或自诉人的出庭和辩论,有辩护律师从法律层面的专业辩护更为稳妥。要具体分析被告人自愿认罪的心理状态,排除被告人自愿认罪的非正常情形。既要维护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维护法律尊严。被告人自愿认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一般判几年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既遂一般判几年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


·拘役缓刑是否有案底 拘役一般多长时间
      对于被判拘役的罪犯来讲,其实有很大可能会同时适用缓刑,而一旦可以适用缓刑的话,那对罪犯而言就是很有利的事情,至少暂时不用执行刑罚。而如果经受住了考察的话,则最终就不用执行刑罚了。但是,拘役缓刑是否有案底呢?现在,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缓刑是否有案底 被法院判定缓...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所谓金融,即货币资金的融通,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活动的总称。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属于什么法?
      我们生活中难免和别人遇到一些小碰撞小摩擦,有的人性格暴躁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后果,有可能伤害对方,有的时候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我们您其实都有一定的了解,对于故意伤害法我们也要有一定的了解。那么故意伤害罪属于什么法呢?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故意伤害罪客观...


·刑法侵占罪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刑法侵占罪的数额标准是多少?“1.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5000—10000元。2.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


·刑诉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项案件的犯罪可能涉及两人及两人以上,因此判罪时也分别建立和主犯和从犯的责任。大多数人都更加关注主犯的处罚标准和量刑,那么从犯的量刑标准呢?在 刑诉法第二十七条 就具体的讲述了从犯的定义以及责任。本条是关于从犯的定义及对其处罚原则的规定。 第一款是关于什么是从犯的规定 根据本款...


·对于经济类判3年能缓刑吗?
      对于经济类判3年能缓刑吗?对于经济类判三年的是可以符合申请缓刑的条件,但前提也要看实际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


·非法采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但人多非法采矿行为构成犯罪,需要看是否满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