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房屋继承和赠与有很大的区别。由于继承的条件比较严苛;房产赠与过户又具有较大的风险性,不同方式涉及的税费也大不相同。 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介绍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具体内容。

一、房屋继承相关内容
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
1、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
继承权的公证分为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办理公证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
2、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
二、房屋赠与相关内容
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并公证。
与房产的继承过户不同,房产的赠与还需要缴纳一笔契税。
1、首先房产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需要订立一份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也就是赠与书。然后,赠与人和受赠人要带着这份赠与书和房屋的产权证,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房屋赠与的公证。
这个过程中涉及到了两笔费用,一笔费用是公证费,和继承权公证一样,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的比例也是受益总额的2%,但不低于200元。
2、最后一个环节就是赠与的申请书,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原来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材料以及缴纳的契税收据。这个环节需要缴纳的费用还有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
通过上文我们为您介绍的介绍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可以得出从过户费用上来讲,房屋继承比较合适一些,法定房屋继承人免征个税,费用相较低。房产的赠与需要缴纳一笔契税的,


·一、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可以上学用么?
      一、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可以上学用么? 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不可以上学用,但情况下现在通过房产过户,然后在当地来进行上学都是需要有房产证件的,如果没有房产证的是不能够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到底是归属于谁的,因此是没有办法来进行落户和其他的手续办理。 二、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


·子女怎样继承房产少缴税算划算?
      子女怎样继承房产少缴税算划算?子女在继承父母的房产之前,父母可以听过赠与的方式将房子赠与子女,或者子女购买父母的房子,这样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1、通过继承、遗赠取得的房产,都可以免收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这样一套在市面上卖300万的普通住房通过子女...


·在我国,随着租房一族的不断增加,可以说现如今的租房者在社会生
      在我国,随着租房一族的不断增加,可以说现如今的租房者在社会生活中已经是很常见,很庞大的一个团体了。所以说,租房者的一些基本利益要是解决不好的话,是很不利于社会的发展的。并且,租房对于当地的经济发展也贡献了不少了力量。所以,各地都陆续推出了租售同权。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南京市房地产租...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无论是在农村地区还是城镇地区进行房屋的拆迁,都必须要对被拆迁户做好后期的补偿安置工作。此时双方之间也需要签订一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下面,我们将为您带来相关协议书一份,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


·拿我的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未还钱,结果是怎样
      拿我的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未还钱,结果是怎样 一、拿我的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还不上担保公司钱,结果是怎样的?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


·无遗嘱房产外孙能继承吗?
      无遗嘱房产外孙能继承吗? 一、无遗嘱房产外孙能继承吗? 无遗嘱外孙不可以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但如果外孙的母亲在外祖父母去世前已去世,外孙可以代位继承其母亲应得的外祖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怎么就房产纠纷正确维权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纠纷案件呈逐年大幅上升趋势,主要包括:房屋产权纠纷,城镇商品房屋买卖纠纷,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房屋租赁纠纷,房屋抵押、典当纠纷,房地产相邻关系纠纷,房屋拆迁纠纷等。那么怎么就房产纠纷正确维权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就房产纠纷正确维权 按照有...


·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因怎么写?
      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因怎么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存在违法的,或者造假的情况则需要追究相关违约的责任,《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新婚姻法二婚房产继承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社会中存在不少二婚家庭。夫妻属于二婚的,在结婚的时候都带来不同的财产,包括住房、汽车等。如果二婚家庭中夫妻一方因病去世,在遗产分配上面比较容易引发矛盾。那么《民法典》二婚房产继承方面的规定是...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在生活当中,房产这样重大的不动产,实际上根本就不可能像您想的那么简单,只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就可以万无一失了。我们可以说房产的分割往往是离婚诉讼案件当中最难处理的一部分,而且大多数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


·买房的付款方式到底有几种
      买房的付款方式到底有几种 1、一次性付款 即双方签订售房合同一定期限内(通常是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付清房款的95%,剩余5%在交房时一次付清。一次性付款手续简便,房价折扣较高,但占用大量资金。 2、分期付款 一般是在付清首期房款后随工程进度分若干期付款,直至交房后全部付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