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拖欠工资可以不交接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建议不要,不可以为达到索要工资的目的而进行影响公司运转的活动。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如果不结清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商业车险赔付标准是什么?
      商业车险赔付标准是什么? 一、商业车险赔付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在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可以鉴定。从鉴定机构...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交管部门在处理事故时有明确的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当事人应当事先了解。那么,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责任?请看详细内容。 ...


·醉酒驾驶自行车是否构成醉驾?
      属于。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


·出租车遗失物品不归还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出租车遗失物品不归还会受到怎样的处罚生活中我们一个不注意就可能会出现物品遗失的情况,物品遗失的场所很多都是在出租车上,因为开门关门和短暂的停留,很容易会从口袋落下或者是自身忘记带走物品,不过在出租车上遗留物品的话,只要我们留有一些可以得知出租车司机的一些线索,就可以找到出租车车主...


·拒绝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签字怎么办?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通管理部门会对事故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随后会对双方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根据这份认定书来确定赔偿的金额。但有时候会出现责任方拒绝在认定书上签字的情形,那拒绝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签字怎么办?我们和您一起来探讨一下。 一、对方拒绝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签字怎么...


·交通事故追尾怎么处理
      日常生活中,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追尾情况不在少数。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沉着冷静别惊慌,会有专业的事故认定人员给出评估结果。那么在他们来之前,交通事故追尾怎么处理?为您解答。 一、追尾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主要内容如下: (一)打开双跳灯(又叫双闪,一般在中控台中央,三角形符号),(二)...


·在我国购置新房要交哪些费用
       一、在我国购置新房要交哪些费用 从开始到完成买房需要交纳的费用有: ①缴纳定金。 ②交首付款,签买卖合同。 ③办理购房贷款,交纳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等。 ④办理入住,缴纳物业费、供暖费。 ⑤办理房屋产权证,需要交纳契税、房屋维修基金、房屋产权登记...


·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是多少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赔偿数额要根据法定的标准来计算。那么,具体说来,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赔...


·不涉及财产的离婚诉讼费交多少?
      不涉及财产的离婚诉讼费交多少?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是由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来确定。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


·人伤车祸理赔办理双方都要到吗
      是需要双方到场的,因为在确定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先进行定损,如果说交通事故的损失全部由肇事方承担,也是可以由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到场确认,双方只有对车辆损坏以及赔偿金额协商一致后才可以通过进行下一步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