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失重伤二级判几年?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过失重伤二级判几年?

?一、过失重伤二级判几年?

过失致人重伤二级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参照该罪定罪量刑,根据《刑法》规定,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如果有自首等情节的,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具体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故意致人重伤二级的,则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过失重伤二级需赔偿哪些?

过失致人重伤二级需支付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造成残疾的还需支付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如果有死亡的,还需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另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偷税漏税会计没有参与需要判罚吗?
      偷税漏税会计没有参与需要判罚吗?不需要判罪。企事业单位偷税构成犯罪的,对纳税单位判处所偷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纳税人的漏税行为如果被税务部门发现,对纳税人除限期追补漏缴税款外,还可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


·一、法院监护人判决书生效时间是什么?
      一、法院监护人判决书生效时间是什么? 法院监护人判决书生效流程需要时间为:自法院判决书送达生效。送达一般应该是直接送达,即亲自送到当事人手上。留置送达与公告送达是有条件的,如果本人在家,一般不能适用这两种方式。另外即使判决书送达了,并不等于立即执行,还要对方申请执行才开始执行...


·轻伤一级判几年赔多少钱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已经...


·审判监督司法解释有哪些?
      当事人如果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理案件。各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诉,应当认真负责处理。一、审判监督司法解释有哪些?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可以分为人民法院的监督、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以及当事人的申诉。1、当事人的申诉...


·根据肇事逃逸处罚原则当事人会被判多少罚金?
       一、根据肇事逃逸处罚原则当事人会被判多少罚金? 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


·指定监护人审判监督程序如何启动?
      指定监护人审判监督程序如何启动?指定监护人审判监督程序由司法机关按照流程启动,生效判决的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的分工是这样的,判决确有错误首先由院长认定,院长认为确有错误,提交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根据院长的提交,对案件进行讨论,以决定是否确有错误,是否需要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效判决...


·十克毒品判几年
      看具体情况。《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


·打架轻伤二级怎么判对方不谅解应该怎样处罚
      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行凶者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如果双方未能达成谅解协调,法院会依法判决。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公开宣判民事诉讼法与开庭审理的区别有哪些?
      一、公开宣判民事诉讼法与开庭审理的区别有哪些? 1、本质不同: 公开审判:是法院在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时公开进行的一种审判制度。在中国,审判公开是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和重要原则,除有特别规定外,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一律公开进行。 开庭审理:是民法院于确定的日期在当事人和其...


·法律规定什么是终审判决
      什么是终审判决终审判决是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判决。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对一审法院的裁判不服的,可向上级法院上诉,开启二审程序。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对二审判决若有异议,认为程...


·休庭后多长时间宣判结果
      休庭后多长时间宣判结果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