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保险报销的范围?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伤保险报销的范围有哪些

?一、工伤保险报销的范围有哪些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保险报销比例是怎样的

1、工伤保险报销比例是参保职工一旦认定为工伤,是百分之百全额支付的。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进行直接结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如果没有住院给不给误工费
      如果没有住院给不给误工费 没住院是可以赔偿误工费,但是需要医院主治医生开俱《疾病诊断意见书》来证明你伤势未愈,需要休息,这样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至于误工费赔多少,要有相应的收入证明,比如事故前3个月的工资单或单位的误工及没有收入证明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


·员工上下班摔伤算不算工伤?
      员工上下班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员工上下班摔伤算不算工伤? 员工上下班摔伤不一定会算作是工伤,如果只是出于自己的原因摔伤就不能算工伤,但是如果是在正常回家的路线上遭遇了自己无法预料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的伤害,就可以算作是工伤,比如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但...


·工伤认定书里有伤残等级吗
      不包括,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文书。伤残认定书,也叫劳动能力鉴定书,当职工发生工伤,经过治疗,基本痊愈,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可以申请伤残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给予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伤残认定书,是发给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的法律依据,没有达到伤残等级的,是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的。《社会...


·劳动合同法对培训费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对培训费的规定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2、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


·一、解除劳动合同对个人有什么影响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对个人有什么影响吗? 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合同当事人终止合同的方式,基于合同的存在而产生。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成分。对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国家是提倡和倡导的,也是法律和社会肯定的。但是对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冲突,国家是持否定态度的。基于此,国家立法惩戒那些违法解...


·一、新乡市工伤待遇规定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什么?
      一、新乡市工伤待遇规定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什么?根据新乡市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补助金。一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24~6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


·保险行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作为从事保险行业的业务员,或者是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也好,如果公司和自己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保险公司的员工需要清楚保险行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关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不仅在保险行业,在我国各个行业,只要是正常的劳动关系,所适用的法律都是一样的。 一、保险行...


·房建工程质保期如何确定?
      房建工程质保期如何确定?相关法规明确规定,工程在完工之后是需要进行验收,并达到标准之后,才能交付使用的,但是机关如此,再给次投入市场之后,由于工程质量的问题,引发的他人或者单位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依旧是较为常见的,故而相关单位会对房建工程质保期进行约定,再此期间内,可以扣留质保金...


·劳动合同法旷工的规定体现在哪些方面?
      员工旷工行为会影响企业的日常运作,有时候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旷工的员工,企业是可以解除其劳动关系的。那么除此之外,劳动合同法旷工的规定体现在哪些方面?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下吧。 一、针对员工旷工行为,企业如何扣工资? 1、劳动合同法对旷工处罚...


·裁决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吗?
      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到底裁决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吗?当我们在外打工时,签署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它保障了我们工作中的切身利益,是我们在外打拼的一纸法律保障,劳动合同上的规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设立的。以下是一些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资料供您参考。 按相关法律...


·工伤鉴定迟到是否可以要求退钱
      其实,时间观念是您在生活中会一定要引起注意的问题。很多情况下,一些重要的场合如果迟到的话,其实对自己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比如说在做工伤鉴定的时候,鉴定机构和自己肯定约定的有做鉴定的时间,在提交了资料,缴纳了鉴定费用以后就可以鉴定了。那么工伤鉴定迟到是否可以要求退钱? 一、工伤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