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危险驾驶罪缓刑中不适用缓刑的情况包括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危险驾驶罪不适用缓刑的情形为:1、有危险驾驶前科(三年内);2、有冲卡等不配合检查行为;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4、造成一人以上轻伤;5、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6、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7、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8、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9、严重超载驾驶的;10、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刑法中如何规定金融凭证诈骗罪既遂量刑标准
      刑法中如何规定金融凭证诈骗罪既遂量刑标准?金融凭证诈骗罪参照票据诈骗罪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票据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


·民事赔偿与刑事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赔偿与刑事赔偿的区别是什么?1、赔偿主体不同。在民事赔偿中,赔偿的主体不一定是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由侵权人本人承担;在国家赔偿中,赔偿主体是国家,虽然国家也可能成为民事赔偿的主体,但是国家作为民事主体时不是以公务身份出现的,不是因为职务行为成为赔偿主体的。国家作为国家赔偿主体时...


·洗钱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构成要件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洗钱罪属于行为犯,而不是人们经常认为的数额犯,那么行为人在实施了怎样的行为后就会以洗钱罪定罪处罚呢?这便是洗钱罪的立案标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洗钱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


·刑事拘留多久会正式逮捕?
      一、刑事拘留多久会正式逮捕? 刑事拘留多久会正式逮捕的相关规定是: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


·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
      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在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过程中,公检法三机关都是有权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但有时候采取了这样的措施之后,却发现嫌疑人、被告人是无罪的,并且之后也是进行了无罪释放,此时可以依法向国家申请赔偿。那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非法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现代社会,非法集资诈骗的行为非常多,很多受害者去法院起诉,希望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并不了解非法集资诈骗罪的相关规定。就比如说非法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非法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问题。 ...


·构成聚众斗殴罪的行为是什么
      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行为人聚众斗殴是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对整个社会秩序都有严重威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认定构成聚众斗殴罪的行为有哪些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构成聚众斗殴罪的行为有哪些 ...


·刑事判决书再审抗诉是什么?
      一、刑事判决书再审抗诉是什么? 再审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


·刑诉法一百六十三条是什么?
      刑诉法是我国对于刑事诉讼的一些相关规定说明,其中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由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刑诉法中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或者拘留的,应该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再由公安机关进行执行,下面了解一下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


·犯罪预备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犯罪预备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关于犯罪预备的条件,刑法第二十二条作出了规定,即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审查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审查报告的内容有哪些?移送审查起诉审查报告早书写时一定要注明转移案件的管辖权的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侦查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