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人的孙子有没有继承权?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老人的孙子有没有继承权?一般情况下老人去世孙子没有继承权,孙子只能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有老人继承权:1、老人的子女先去世的我国《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2、老人去世后,子女也去世的老人的遗产也可由孙辈转继承。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不同是,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还有,转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转继承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不仅包括原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还包括其他法定继承人,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3、是老人在世时立遗嘱,将财产遗赠给孙辈4、如果孙辈尽了较多赡养义务,也可适当分得遗产。二、没有遗嘱时老人财产的一般继承《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由于孙子并不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故此若是老人在生前,并没有采取任何的方式订立遗嘱,且孙子的父亲也并没有死亡,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孙子时没有资格去分割老人的遗产的。



·新版遗产税草案是怎样的?
      一、新版遗产税草案是怎样的?我国尚未开始征收遗产税,也并未发布遗产税相关的法律草案或是条例。二、遗产继承的概念?????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


·对于养女有几成的继承权?
      对于养女有几成的继承权? 一、对于养女有几成的继承权? 如果没有留下遗嘱且养女的领养程序是合法的话,根据继承顺序,应该是子女优先,养子女与亲生子女在法律上拥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


·一、继子女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一、继子女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继子女如与继父母之间存在抚养关系,则有权继承继父母遗产。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


·第一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第一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只要是为继承财产而实施了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夫其继承权; 3、继...


·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一、继承顺序 适用法定继承时,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 ①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②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第一继承人 ...


·过失致妻子死亡丧失继承权嘛
      过失致妻子死亡丧失继承权嘛?过失致妻子死亡理论上不会失去继承权,除非是故意杀害妻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的丧失(剥夺)继承权的情形有: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产诉讼费哪方出?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产诉讼费哪方出?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诉讼费应当由败诉方承担。遗产纠纷案诉讼费用的承担由法院判决,原则是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各方当事人就案件达成了调解协议且就诉讼费也达成了协议,则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见。由起诉人先行预交,案件审理终结后,法院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一、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称为代位继承。这是一种法定的继承方式,《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


·遗产继承的问题一直是争论的重点也是难点
      遗产继承的问题一直是争论的重点也是难点,最经常遇到的就是夫妻之间的遗产继承问题,尤其是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得到的遗产继承是不是属于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遗产继承后的共有财产分割有什么?这两个问题一直受到您的关注以及疑问,那么接下来由我们为您解答。 遗产继承后的共有财产分割有什么? ...


·一、有半路夫妻共有财产证明继承遗产时能多分一些财产吗?
      一、有半路夫妻共有财产证明继承遗产时能多分一些财产吗?有半路夫妻共有财产证明继承遗产时能多分一些财产,半路夫妻离婚财产按照分割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归自己的办法处理。半路夫妻只要结婚了,那么婚后所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会参与分配。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


·对于冷冻胚胎是否有继承权?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只有首先明确胚胎的法律属性,才能决定双方父母是否有权继承和处置。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中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