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屋租赁合同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房屋租赁合同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吗?


只要有正当理由,房屋租赁合同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七百一十一条 【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非承租人构成根本性违约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二、租房合同违约金标准怎么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综上所述,如果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承租方和出租方都不能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正常情况下,只有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到期后才能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无故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何签订二手房定金合同
      为了留住房源,一般在选择好满意的房子之后会签订一份定金合同,二手房买卖也不例外。然而很多人对于二手房定金合同并不十分熟悉,比如说,如何签订二手房定金合同?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签订二手房定金合同 二手房定金合同,与其他房屋买卖合同一样需要正式的必须得条款才能生...


·房子怎么过户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房子怎么过户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一、房子怎么过户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


·常见的家庭房产纠纷案例都有哪些?
      对于置业者来说签下房屋买卖协议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如果在房屋购买前后不注意细节处理的话很容易在日后自身房产纠纷事端。房产纠纷案件在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为了避免这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我们有必要通过其案例吸取教训、积累经验。那么常见的家庭房产纠纷案例都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列举几种,...


·根据法律规定房子产权到期会怎样?
      根据法律规定房子产权到期会怎样?根据法律规定房子产权到期会自动续期,据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1、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②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


·租房到期,合同怎么处理
      进行房屋的租赁,当事人之间往往会协商好了之后签订一份租赁合同,那要是租房到期,合同怎么处理呢?可能很多人就不是很清楚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租房到期,合同怎么处理 租赁合同到期视为自然终止,应该退还房屋,如果继续租但没有签合同,则...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后是必须要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的,这样才能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同时也对自己的利益有一个保障。既然是合同,那么肯定就有条条款款。那么这个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


·一、婚前按揭购房婚后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前按揭购房婚后财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


·一、房屋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房屋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1、有遗嘱,优先按遗嘱分配遗产。2、没遗嘱,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平分或者协商分割遗产。3、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


·一、在我国买房子分多少期划算?
      一、在我国买房子分多少期划算? 根据贷款利率等综合条件得出的结论,建议购房者选择15-20的还款期限比较合适,支付的利息总额比较合理,而且自己正常的生活水准不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根据个人经济情况去选择合适的贷款年限了。 目前房贷还款方式有等额本金还款法和等...


·老人房产公证遗嘱收费标准是多少
      老人房产公证遗嘱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老人房产公证遗嘱收费标准是多少?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


·结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可以吗?
      结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可以吗婚后买房子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财产。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