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在很多案例中,房屋出租方没有产权证,具体的原因很多,相当一部分是土地出让金已经交纳,由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原因,房屋产权证不能及时下发,但是房屋的产权清晰,没有争议。这种情况下签的房屋租赁合同,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有: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哪些房屋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总而言之,没有房产证并不代表房屋租赁合同就一定是无效的,但如果这套房子是央产房,或者这套房子本身就是当事人从别人手中租来的,这种情况下随便把房子再转租出去的,租赁合同就是无效的。





·一房二卖要怎么确定所有权
      房屋的所有权只有一个,所以对于多个买家而言,不可能都能得到房屋。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对于一房二卖我们要怎么确定所有权呢?其中一方获得了房屋所有权之后,对于其他的购买者可以要求卖方作出赔偿,那么一房二卖要怎么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房二卖要怎么确定所有权...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怎么写?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怎么写?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应该包括当事人双方各自的身份情况以及双方当时决定好买卖交易的房屋情况,以及签字且已经在形式上已经产生效力的合同情况要标明清楚,最后还需要就自己的要解除协议所达成的共同意识,如果双方对内容认可就可以再次签字。具体范围如下: ...


·老房子拆迁怎么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减去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手房屋买卖违约有什么责任
      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违约的情况,此时就会对另一方造成损害,因此就需要违约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不过二手房屋买卖违约中该有哪些违约责任要承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中违约责任有哪些 1、不能履行。 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


·我们在买房通常是通过中介,中介的存在为人们带来了许多的便利。
      我们在买房通常是通过中介,中介的存在为人们带来了许多的便利。在找中介帮忙买房子的时候,都要和中介签订一个中介协议,买房成功后,中介会收取一定的中介费。当然,买房子的第一关还是银行的贷款。但是,如果跟中介买房子贷款下不来怎么办呢? 一、跟中介买房子贷款下不来怎么办? 1、资料准...


·一、离婚房产有孩子的话怎么分割?
      一、离婚房产有孩子的话怎么分割?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租房合同高空坠物约定是否有效
      租房合同高空坠物约定是否有效在租房合同当中约定高空坠物的相关责任问题,这个细节可以说很少有房东在拟定租房合同的时候,将这一细节性的问题在合同当中约定清楚。但是照现实生活当中的情形来看,在租房合同当中拟定此条款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也确实发生过租客高空抛物致他人伤亡的这种现象。那么,租...


·如何防止期房一房多卖的情况 (一)买房前:
      如何防止期房一房多卖的情况 (一)买房前: 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 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看开发企业“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


·租房需要注意哪些细节1
      租房需要注意哪些细节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2,要注意房子的安全问题,不能只图便宜。3,在签合同的时候要看清合同,明确维修责任,以免之后发生纠纷。4,租房子的押金在什...


·一、父母出资给婚后女儿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一、父母出资给婚后女儿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在签订、变更经营性房屋租赁合同时,出租方和承租方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登记备案是为了有效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深圳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手续费又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一)出租方需提交下列资料: 1、首先凭房屋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