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还清的债权能否部分转让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没有还清的债权能否部分转让吗?没有还清的债权能部分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第四百二十一条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债权转让条件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在司法实践中,有人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而转让债权。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转让无效。合同被撤销后,受让人已接受债务人清偿的,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原债权人。若是债权人将部分债权转让的,那么债务人就需要同时向债权人、受让债权的人还钱,当然,如果在转让前后,债权人并没有将转让的信息告知债务人的,在债务到期之后,债务人只需要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偿还责任即可。



·借条没写保证期怎么确定保证期限
      借条没写保证期怎么确定保证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借条未写明还款日期,担保人的期限应当自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之日起6个月内。二、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五种情形有哪些?1、超出“保证期...


·公司债券种类有哪些?
      公司债券种类有哪些?债券作为一种主要的投资工具,可分为国债、公司债券等。现在很多大型公司都对外发行债券,投资者如果看好公司的话,可以适当买些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因分类的角度不同,有很多种分法,投资者应该了解其中的区别,好做到明明白白投资。那么公司债券种类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简单给您介...


·借钱不还多少钱?
      借钱不还多少钱可以立案 (一)欠多少钱与立案并无直接关联; (二)我国实行的立案登记制,立案要符合起诉相关条件即可; 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起诉...


·企业担保贷款所有股东同意吗?
      企业担保贷款所有股东同意吗?并不需要所有股东同意,除公司法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的决议方法,也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规定,特别决议事项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


·夫妻公共债务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夫妻公共债务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一、共同债务的清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约定财产制共同债务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


·借款合同中的虚假诉讼情况怎么处罚?
      借款合同中的虚假诉讼情况怎么处罚?虚假诉讼是法律名词,就是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与“恶意诉讼”有相似之处。在借款合同(含民间借贷合同与金融借款合同...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的纠纷案件,都是先调解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那么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


·欠钱坐完牢还是不还能怎么办?
      欠钱坐完牢还是不还能怎么办?《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


·打了借条能不能要求提前还款?
      打了借条能不能要求提前还款?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前要求还款的;但如果债务人有预期违约行为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提前偿还欠款。(一)一般情况,双方约定履行日期的协议,债权人不能主张提前履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该条法律规定既约束借款人,同时亦适用于出借人,一般情况...


·公司债务纠纷如何处理,有什么办法
      公司债务纠纷如何处理,有什么办法如今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债务的纠纷,那么,面对公司债务纠纷怎么处理呢?整理了关于公司债务纠纷如何处理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前提 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


·在借条中今借到怎么写?
      在借条中今借到怎么写? 一、借条中今借到怎么写? 借条 借款人 :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