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认定书下来主责马上拘留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认定书下来主责并不会马上拘留,交通事故认定书发下来后,可在事故认定书下达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进行复核,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认罪认罚的案件上诉怎么处理
      对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经二审审理后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诉讼程序,或者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错误的,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但是,对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唯量刑不当的认罪认罚上诉案件,二审法院不得以原判决事实不清...


·暴力罪犯不得假释的依据是什么
      暴力犯罪是所有的犯罪行为当中杀伤性最强的一种,这些暴力犯罪可能最终都会直接导致受害者的生命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的,而且暴力犯罪所采用的犯罪的手段也特别的直接,基本上就是打砸烧抢等。因此,结合暴力犯罪的犯罪手段和社会危害程度国家是规定了不得假释的,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暴力罪犯不得假...


·危险驾驶罪共犯认定
      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的情况分为以下几种:一、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二、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仍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三、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


·盗窃罪的刑法条文有哪些
      说起盗窃罪,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生活中,我们的财物经常被偷,而只有在构成了犯罪的情况下,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此,我国《刑法》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盗窃罪的刑法条文是怎么规定的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


·刑事辩护侦查存在问题主要有哪些
      一、刑事辩护侦查存在问题主要有哪些? (一)法定侦查期限内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办案人员不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刑诉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最高检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
      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有一些违法分子所犯的案件,如果涉及到刑事案件当中的话,刑事案件相比起来对社会的危害是比较大的。所以说我国特制定的刑事诉讼法,是服务于刑事案件的一道程序法,并且刑事诉讼法随着时间的进步也做了一些新的修订。在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


·运送他人与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有何区别
      运送他人与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有何区别 一、运送他人与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有何区别? 一)运送他人与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的区别是量刑标准不一样 1、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一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


·纵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纵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纵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


·毒品犯罪案件侦查程序是怎样的?
      一、毒品犯罪案件侦查程序是怎样的?1、先被抓后尿检确定是否吸毒,按照贩卖刑拘;2、刑侦贩卖案件,查证属实后先办理贩卖判刑处罚;3、判罚执行贩卖后,再判罚处理吸毒行政处罚;4、最好责令社区戒毒三年,接受派出所监督检测。二、办案流程一般多长刑事拘留,最长37天,之后看证据情况,有证据...


·信息披露违规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信息披露违规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对犯罪人员实行逮捕的机关是什么
      一、对犯罪人员实行逮捕的机关是什么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二、逮捕的条件是什么(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