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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具体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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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具体是怎样的

解除合同的情形

(一)约定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

(二)法定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合同附解除条件的,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合同解除。

不安抗辩权

6、合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恢复履行能力并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买卖合同

7、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

8、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

9、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致使标的物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10、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交付不符合约定:

(1)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合同;

(2)致使今后其他各秕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及今后各批标的物解除合同;

(3)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互相依存的,买受人可以就已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合同。

11、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总额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借款合同

1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中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

13、承租人未按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6、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7、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同,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8、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融资租赁合同

19、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承搅合同

20、承搅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搅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21、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搅工作不能完成,经承搅人催告并顺延履行期限后仍不履行的,承搅人可以解除合同。

22、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搅合同,造成承搅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建设工程合同

23、未规定的适用承搅合同的有关规定。即合同解除情况与承搅合同类同。

技术开发合同

24、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合同继续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委托合同

25、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三)其他

1、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时有违法行为的;

2、情势变更

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

除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解除合同 的情形,出现了其他法定情形亦可解除合同,比如,因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 合同,对方在合同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也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法律规定解除的条件,并不是说具备这些条件,当事人必须解除合同,是否行使解除的权利,应由当事人决定;同时,法定解除条件,也是对任意解除合同 的限制,为了鼓励交易,避免资源浪费,合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非当事人要求,又必须解除的合同,不应解除而应继续履行。

通过我们为您介绍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我们可以看出,主要情形有三种,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其他情形。而且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解除的情况也是不同的。您如果遇到解除合同的问题时,可以查询相关法律条文,也能自行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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