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投案自首悔过认错还会判刑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安机关和监察机关在面对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往往会调查其是否有自首情节来预判其量刑。在刑侦法律节目中,也往往会报道嫌疑人的亲友劝说嫌疑人去公安自首,最后得到宽大处理。那么,投案自首悔过认错还会判刑吗?下面和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一、自首是如何认定的
犯罪人自首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且是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这是自首成立的基本条件。这一条件包括:
(1)犯罪人供述的必须是自己的罪行,如果供述的是与自己无关的他人的罪行,那是检举而不是自首。
(2)犯罪人供述的必须是自己的全部罪行,不能有任何隐瞒。全部罪行是指犯罪人的主要犯罪事实,而不是犯罪过程的细节。
(3) 犯罪人供述罪行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或者其他方式,只要是如实供述全部罪行,就是自首。在司法实践中,对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仅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的犯罪,认定为自首。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外,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还有一种特别情况,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这是一种特殊自首,其主体只能是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法的罪犯,既包括采取了强制措施的未决犯,也包括正在服刑的已决犯,既包括被采取了强制措施的未决犯,也包括正在服刑的已决犯。必须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自己的其他罪行。这些罪行必须是自己的罪行,而非他人的罪行。犯罪人供述的必须是司法机关正在审查的罪行或者正在服刑之罪以外的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而不能只是补充自己已为司法机关所知之罪的犯罪细节。
二、自首的处罚是怎样的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投案自首悔过认错还可能会判刑 吗?投案自首悔过认错还是会判刑的,只是所受处罚的轻重取决于犯罪的轻重和自首的具体情节。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自首肯定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犯罪嫌疑人所受的刑罚。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


·集团诈骗罪要判几年
      看具体情况定。集团诈骗,应当按照诈骗数额定罪量刑。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主...


·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什么
      对于一般的诈骗行为而言,要想认定构成诈骗罪,则此时必须要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或者符合一定的情节才行。在《刑法》中只是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关于数额方面的规定则是在司法解释当中。那现在在我国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什...


·重大飞行事故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中,飞行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一旦出现了重大的飞行事故,就很有可能会造成极大的人身财产损害。而重大飞行事故罪就是为此而增设的。那么,什么是重大飞行事故罪?在刑法上,重大飞行事故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释疑。 一、什么是重大飞行事故罪? 重大飞行事故罪...


·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标准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属于典型的财产类犯罪,但却不属于职务犯罪。因此,无论是在对职务侵占行为定罪还是处罚,都需要考虑犯罪的数额。其中,具体分为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三种,那么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标准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标准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行政拘留送拘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
      行政拘留送拘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行政拘留送拘时间具体周一或者是四下午的14:00到15:30,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异地被抓获或者具有其...


·诉讼时效会因刑事案件中止的条件
      一,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1. 须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其他障碍。其他障碍具体包括:(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


·吸毒刑期是怎样的,毒品犯罪有哪些?
      当今社会,吸毒者越来越多,很多人都没有正确的认识到吸毒只是一个违法行为,并不会构成犯罪。还有人问过我们,吸毒的刑期是怎样的,毒品犯罪有哪些了?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一一做出解答,请您阅读下文。 一、吸毒刑期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吸毒是犯罪,因此,如果行为人只是吸毒,是不...


·亲告罪必须向法院控告吗?
      亲告罪必须向法院控告吗?亲告罪,是指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以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告诉权的个人的控告作为必要条件的犯罪。特点是与公共利益无直接联系,是否追诉,可以由被害人或其他相关的人自由决定。因为有的危害行为,被害人如果不希望提起诉讼,那么就没有处罚的必要。(1)亲告罪在认定上的主观性...


·刑事犯罪法律规定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犯罪是违法犯罪中比较严重的一项犯罪类型,一般是指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而刑事犯罪的处罚力度也比较强,一般是刑事处罚,而对刑事犯罪提出规定的主要是刑法以及刑法子法,而刑法将刑事犯罪划分为了一些种类,至于刑事犯罪法律规定的种类有哪些,我们通过下面的一些知识来认识,帮助我们了解刑事犯...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生活中总有经济困难的时候,但是某些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却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甚至给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这种时候就构成挪用资金罪,一般在判断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需要结合法律中关于此罪的犯罪构成才行,那究竟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重大涉外刑事案件级别管辖是什么
      一、重大涉外刑事案件级别管辖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关于外国人犯罪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法发[2013]2号一、第一审外国人犯罪案件,除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外国人犯罪案件较多的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辖区内一个或者几个基层人民法院集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