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的构成要件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什么是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的构成要件

一、什么是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守秘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属于国家绝密级和机密级的秘密的物品。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4、主观要件

本罪行为人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二、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二条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构成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文件罪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国家绝密文件只有特定的工作人员才能接触到,而且国家是不允许这些工作人员私自把绝密文件带在身上的,但是非法持有绝密文件罪的犯罪主体不是特定的,只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均能构成本罪。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


·大家可能都知道诽谤是怎么一回事,同时也都听说过诬陷,但是要是
      您可能都知道诽谤是怎么一回事,同时也都听说过诬陷,但是要是将两者放在一起就可能使得很多人出现了混淆,甚至不清楚诽谤和诬陷区别在哪了。诬陷和诽谤还是有一定区别的,但是也有共同点。两者都会完成名誉受损,但是两者的细微差别也是需要您注意的,具体的区别在哪,可以到本文详细的了解。 一、...


·一、离婚财产保全抵押的期限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保全抵押的期限是多久? 1、诉讼申请保全离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诉前财产保全只有15天,15天内申请保全方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诉前财产保全转为诉讼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


·离婚后两个子女抚养权的怎么处理?
      离婚后两个子女抚养权的怎么处理? 一、离婚后两个子女抚养权的处理 1、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首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其次,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父方也可获得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1)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


·找不到人分居一年的起诉离婚吗?
      我们知道在生活中很多人离婚是长期的分居造成的,在如今很大的生活压力下很多人是不能在一个地方工作,这就导致很多夫妻在两个地方工作也就是长期的分居,时间久了两个人就会出现矛盾,最后走向离婚的道路,那找不到人分居一年的起诉离婚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一方找不到人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 ...


·离婚是否需要赔偿对方损失?
      离婚是否需要赔偿对方损失?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赔偿的构成要件民法典的基础理论中确定了一般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


·登记结婚一定要离婚证吗?
      登记结婚一定要离婚证吗?不一定,但是通常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人的离婚证等材料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就可以。离婚证在实践中一般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离婚证是通过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离婚证明;而如果是诉讼离婚,双方拿到手的就是离婚判决书。一般来说,婚姻登记处是不会据...


·小三可以告男方重婚罪么
      一、小三可以告男方重婚罪么? 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如果小三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这种情况下的小三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状告对方重婚罪。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


·起诉离婚状格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状格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状格式需要有原告和被告的详细信息,并写明诉讼请求,且陈诉事实和理由。我们都知道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的一方不同意离婚,当事人在向法院申请起诉时,需要提交离婚起诉状。 离婚起诉书 原告王××,男,××××...


·一、未成年人能否起诉增加抚养费?
      一、未成年人能否起诉增加抚养费?可以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


·夫妻分居后财产怎么分?
      夫妻分居并不是离婚,但如果日后真的要离婚的话,对于分居期间一方所取得的财产,此时该如何进行分配呢?实践中,很多离婚夫妻都来咨询我们这样一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夫妻分居后财产怎么分吧。 一、夫妻分居后财产怎么分 现行《婚姻法》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