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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期限如何算,拘留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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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拘留期限如何算,拘留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

刑事拘留是在对犯罪分子审判前的一种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临时剥夺人身自由。刑事拘留期限如何算?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多少?这些问题可能会难倒不少人,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供您参考。


一、刑事拘留期限多长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从何时起算?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实践中公安机关使用的《拘留通知书》上一般会写到“我局已于????? 年????? 月????? 日????? 时将涉嫌????? 罪的????? 刑事拘留”。既然《拘留通知书》注明了拘留开始于????? 时,按照正常的理解,拘留期间应该从那时起开始计算。

此外,关于刑事诉讼中期间的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可折抵相应刑期。在计算先行羁押的日期时,是从执行羁押的当日起计算。刑事拘留期间既然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拘留后的三日以内”也应当理解为从执行拘留的某日某时起算。

三、刑事拘留的期限如何计算

刑事拘留,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开始计算:

1、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1~3+7=8~10天

2、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1~4)+7=11-14日

3、对于流窜作案(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3次以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2人以上),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计算公式:30+7=37日

总的计算公式:????? (1~30日)+7日(检察院批捕的时间)=8~37日

因此,刑事拘留的时间需要根据具体案件而定,计算时间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开始计算,而且最长的刑事拘留时间为37天。刑事拘留涉及的是人身自由,与个人权利息息相关,如果您有关于刑事拘留期限如何算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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