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赔偿争议焦点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交通事故赔偿争议焦点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争议焦点通常情况下在于赔偿的具体数额,双方当事人有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内容包括哪些?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最长可达20年。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精神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一旦发生非常严重的交通事故,已经导致的人员受到伤害,甚至是死亡的,肯定是需要对此进行赔偿的,而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会在其中予以协调,实在协调不了的,关于赔偿性的问题,也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大庆交通伤残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大庆交通伤残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大庆交通伤残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级残疾 1、级重度智力障碍。 2、极重度器质性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2级以下)。 4、三肢瘫(肌力1级)。 5、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6、植物性生...


·交通肇事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怎么写?
      一、交通肇事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怎么写? 交通肇事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范文如下: 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亲属的委托并征得他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犯罪嫌疑人_...


·不服交通行政处罚该怎么办
      不服交通行政处罚该怎么办 一、不服交通行政处罚该怎么办 当事人对于交通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方式可以提出异议:一种是行政复议、一种是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具体复议的机关是: 1、对...


·哪些情况下可能会被拒绝车险理赔
      哪些情况下可能会被拒绝车险理赔 一、哪些情况下可能会被拒绝车险理赔 在保险公司为消费者出具的理赔免责条例中,除了临时牌照过期拒赔外,还有七种情况车险拒赔。 (一)驾驶员所持驾驶证已过有效期,但未按规定进行审验,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拒绝任何理赔; (二...


·其实交警部门在处理醉驾案件的过程当中,有一些司机还是认为自己
      其实交警部门在处理醉驾案件的过程当中,有一些司机还是认为自己挺冤枉的。因为觉得明明就没有喝醉,但是却会被认定为醉驾,依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既然制定了醉驾的标准,肯定都是经过严格的审批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醉驾血检98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醉驾血检98是否可以申请取...


·交通事故索要误工费要什么证明
      交通事故索要误工费要什么证明一、交通事故索要误工费要什么证明 受害人或护理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未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不需要完税证明。 如果受害人或护理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下班被车撞了算不算工伤?
       一、下班被车撞了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怎么确定,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当中的鉴定,主要就是对其中人身受到伤害的人作出的伤残鉴定,这个鉴定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也就是鉴定费。那么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怎么确定 (一)法医临床鉴定收费 收费标准中未含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费用,医疗机构...


·汽车金融贷款利息多少
      汽车金融贷款利息多少才算正常一般申请汽车金融贷款,汽车金融贷款的贷款利率,会在央行同期基准利率的基础上高一些,除了会产生贷款利率外,一般还会有手续费等费用的产生,您在汽车金融贷款前也要考虑。那么,汽车金融贷款利息多少才算正常?接下来,请您阅读了解。 ? 一、汽车金融贷款利息多少才...


·没签物业合同要不要交物业费
      没签物业合同要不要交物业费 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是享受了物业的服务,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 一般情况下,物业合同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之后,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业主委员会未...


·抵债存货的税是债权人交还是债务人交呢?
      抵债存货的税是债权人交还是债务人交呢?债权人接受的非现金资产作为存货管理的,债权人应按债权的账面价格结转债权,按债权的账面价值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存货。受让的存货是否发生减值,在重组日不涉及,待期末与其他资产一并考虑减值问题。 涉及补价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