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下的婚姻登记无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 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因此《民法典》明确规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姻)是无效婚姻。(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具有亲属关系的人结婚,与社会伦理道德不符,破坏了社会公益。(三)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民法典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到国家控制人口的政策,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二、认定婚姻无效的方式有哪些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和第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婚姻无效并非所有人都可以随便申请,法律规定了有权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主要包括两大类,即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婚姻当事人当然是指婚姻男女双方。而相比于婚姻当事人来说,利害关系人则是比较复杂的。而要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话,那么就不存在离婚的情况。此时双方当事人要是想解除“婚姻关系”的,只需要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就可以。



·离婚股权价值确定方法是什么
      在离婚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最关心的就是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大多数人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不是很清楚,特别是涉及到股权的分割问题,很多人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那么离婚股权价值确定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离婚股权价值确定方法是什么 针对司法...


·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并不是像很多人以为的那样,只要因为夫妻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那么此时就可以要求对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对于过错行为,我国法律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在不同的过错情况下,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损害赔偿额 实...


·离婚后男方要抚养权吗?
      从数据可以知道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两个人结婚之后如果出现很大的矛盾,无法很好解决就会走向离婚的道路,离婚时候最最难解决的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解决的时候要以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解决,那离婚后男方要抚养权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这个问题的答...


·现实社会中离婚的人群是越来越多的
      现实社会中离婚的人群是越来越多的,不过一般是需要经过一个过程的,方式上来说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的,有的还要分居达到两年的,必须是把财产以及债务和子女等安排好的,下面就给您讲解有关离婚流程的法律法规。建议首先是进行协议离婚的,因为这样方便,不过前提是您必须把相关的财产以及债务和子...


·一、男方出轨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男方出轨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 男方出轨婚姻法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按照男方少分的原则来进行的,《新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起诉离婚简易程序是什么?
      起诉离婚简易程序是什么? 一、在什么条件下启用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得根据具体案情来分配。 1、假如诉讼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诉讼请求当事人都能联系的,可以使用简易程序,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结并且不适用延长。正常情况下立案后一个月内可以开庭的。 2、如果案情复杂...


·婚前财产公证有什么好处
      现实生活中,有的未婚男女会选择在婚前进行财产约定,之后还要办理公证手续。那从法律角度分析,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什么好处呢?而这个婚前财产公证又该怎么办理?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财产公证有什么好处 (一)有利于防止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在这个法治社会里,一切都讲究证据。从这...


·签离婚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签离婚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


·最新丧假国家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在付出辛勤劳动的同时,享受到各自福利待遇,生育子女的时候可以休产假,有事情的时候可以休年假,而家里如果有人去世,劳动者还可以向单位提出丧假申请。这些假期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关怀。那么最新丧假国家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最新丧假国家规定是什么? 1...


·保证书中约定“净身出户”的效力?
          在婚姻中双方发生矛盾时,有时为了尽快解决矛盾纠纷,当事人会选择写保证书,以求得对方的谅解。有些保证书中会有“净身出户”这样似乎带哟惩罚性的条款,对此的效力如何呢?
    
&...


·诉讼离婚起诉书范文是怎样的?
      在夫妻感情破裂之后,若双方就各项离婚事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诉讼离婚起诉书范文的格式书写好诉状之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很多离婚当事人是离婚情形较为复杂,故而不知道诉讼离婚起诉书该怎么写,故而我们给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起诉状 原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