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怎么争取财产 ?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怎么争取财产

?一、离婚怎么争取财产

原则上,离婚财产分割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可以最大程度的尊重自主意愿。如果一方存在过错的,无过错一方可以在协商过程中要求补偿。如果有婚前财产协议的,应当按照财产分割协议来进行分割。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故意隐瞒、转移财产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收集整理证据。

如果想在离婚诉讼中多分财产,必须举证证明: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当多分的理由以及对方依法应当少分或不分的证据。

想要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争取更多的财产,不仅需要搜集对己方有利的证据,从依法应当多分的原则下手;还需要从推翻,弱化对对方有利证据的证明力,才能获得更大胜算。

二、离婚争取财产的方法

1、离婚时一方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应当收集并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并制作《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如有夫妻共同财产证据因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调取的,可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2、如对方存在《婚姻法》中所规定的“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以及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或者对方存在故意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据,主张对对方不分或者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3、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没有书面的婚内财产约定,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分割。

人民法院在判决双方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时,原则上均分;但一方因存在婚姻法规定的过错导致婚姻解除的,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为保护无过错方,人民法院可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对其少分甚至不分 。另外,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家长给老师送礼算行贿吗?
      家长给老师送礼算行贿吗?家长给老师送礼,不能按行贿受贿处理,因为家长和老师之间不存在利益交换,所以构不成行贿受贿。这种情况下应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分。《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


·离婚财产权处理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纠纷的分割在婚姻法中就有明确的阐述,但还有很多人对婚姻法并不了解,认为离婚后财产完全可以独自去分配,认为弱势方是无法左右的,但事实并不如此,其中的规定对双方都是有利的,婚姻法中的规定都是非常公平公正的。那离婚财产权处理原则是什么呢?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我国禁止结婚的情形都有哪些
      虽然在《婚姻法》中规定了允许男女结婚的条件,但与此同时也做出了禁止结婚的情形规定。因此,男女在满足了结婚条件的情况下,如果有一方具有禁止结婚的情形,那最终也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究竟我国禁止结婚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我国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婚...


·法院主动调查夫妻财产是否可行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
      法院主动调查夫妻财产是否可行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一般都是谁主张谁举证,除非(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


·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生活中,要是女方提出离婚,有的男方会同意,但也有不同意的情况。如果男方此时不同意离婚的话,可能女方就不清楚该怎么办了,但此时自己的态度又是比较坚决的。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到底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呢?一、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可以进行起诉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


·没有公证的离婚协议子女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没有公证的离婚协议子女抚养权可以变更吗?没有公证的离婚协议也是可以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离婚协议要几份,效力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一般是由当事人亲自来写的,既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当然,也有一些当事人害怕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不能保障自身利益,而选择委托律师代为书写。不管是哪个写的离婚协议都需要按照规定准备相应的份数,那么离婚协议要几份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要几份 离婚协议书无论...


·一、重婚罪可以网上通缉吗?
      一、重婚罪可以网上通缉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一方起诉犯重婚罪的,重婚罪的犯罪嫌疑人再逃的,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将其追捕归案。被司法机关发现或受害人报案经查明确实构成犯罪就会网上追逃。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


·孕妇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在旧中国女性的人权得不到保障,更是以立法的形式要求女性必须遵守“三从四德”,凡有违逆者,夫家可以休妻。在新中国成立后,女性的人权得到了保障,国家提倡并保障婚姻自由,公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结婚对象,在感情破裂后也可自主离婚。那么,孕妇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一、女方怀孕期间能起诉...


·婚后发现老公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和法院诉讼办理离婚。 1、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 这种方式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代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