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的近亲属有几类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刑事诉讼法的近亲属有几类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二、刑事案件亲属可以出庭作证吗《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根据该规定,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不属于不能作为证人的事由。相关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证人。所以,以证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为由否定其证言的证据能力于法无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78条规定 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经控辩双方质证、法庭查证属实的,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 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矛盾,证人能够作出合理解释,并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应当采信其庭审证言;不能作出合理解释,而其庭前证言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证言。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从法条上来理解,该不利于被告人的证人证言的效力与一般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是一样的。证人证言是对客观事实的陈述。所以该证人证言对被告人有利还是有害,主要还是依靠法官的判断。这样类型的证人证言应该区分于有亲属关系的证人所做的有利被告人的证言,这样有利的证言就要涉及到下一项所提及的补强证据规则。我国刑诉法证人证言的补强证据规则:指的是有一些证据由于证明作用比较弱,需要有其他证据来与其相互印证使用。与被告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密切关系的证人所做的有利证言、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做的不利被告人的证言都属于这样的证据。



·如何认定受贿共同犯罪?
      不管是贪污罪还是受贿罪,其实都是有可能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但是因为共同犯罪中,不同行为人的身份不同,此时做出的处罚也是存在差异的,因而很有必要先做出认定才行。那现实中该如何认定受贿共同犯罪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认定共同犯罪需要什么条件共同犯罪,是故意...


·职务侵占罪可以提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吗
      不能,按规定,职务侵占罪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过,对于被侵占的财产将做以下的处理:1、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2、人民法院将根据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3、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


·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诉讼有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分类,两者的区别也是不少人想了解的。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区别主要是在诉讼的目的,提起诉讼的主体,举证责任与使用法律等几方面的差异上。那么关于两者的区别具体有哪些,下面有律图小编为你详细解答一下。 一、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死刑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并非只要触犯死罪的人都能被判处死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面的犯罪主...


·刑法修正案九扰乱法庭罪是什么?
      法庭是行使审判权的地方,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地方。为了严肃法庭纪律,打击恶意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刑法修正案九》扰乱法庭罪也就应运而生。那么,《刑法修正案九》扰乱法庭罪是什么呢?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扰乱法庭秩序罪 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聚众哄闹、冲击法...


·刑事案件管辖异议书范本
      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之后,检察院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的,但是一旦检察院没有选对法院,犯罪嫌疑人就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还需要向法院交纳管辖异议书。那么您知道刑事案件管辖异议书怎么写吗?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了一篇范本,给您参考一下。 刑事案件管辖异议书 作...


·贩毒多少克可能被判死刑
      贩毒多少克可能被判死刑贩毒如何量刑,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不能单纯仅以克数为考量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


·哪些行为构成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哪些行为构成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是指秘密窃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是指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寻衅滋事罪拘留30天出来了还会被起诉吗?
      寻衅滋事罪拘留30天出来了还会被起诉吗? 一、寻衅滋事罪拘留30天出来了还会被起诉吗? 1、寻衅滋事罪拘留30天出来了并不是就意味着不会被起诉了,若是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寻衅滋事行为并不构成犯罪的,那么此时被释放后一般就不会被起诉了,若是由于患病等原因提出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


·刑诉法辩护人范围是怎么样的?
      很多人都喜欢看港片,特别是香港的关于法律的片子,那么您对于辩护人这个词语的了解应该也是比较深的,辩护人,当然就是为原被告辩护的人,但是成为辩护人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随便的当辩护人。我们整理了刑诉法辩护人的范围,您可以了解看看。 一、刑诉法辩护人范围是怎么...


·刑事诉讼法审限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刑事的审判期限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案件的有效及时的审理,提高司法效率,如果参与到刑事的案件中,一定要明确了解审判期限,才能最大程度的维护好自身权益,那么,刑事诉讼法审限都是怎么规定的?我们为您整理相关内容。 刑事诉讼法审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第一审审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