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同、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除此不能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如果不是出于故意,不具有徇私舞弊的动机,而行为人是由于思想知识水平低,专业知识不足,业务工作能力低,以致在国有资产折股和出售时发生错误则不能构成本罪。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其实,所有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都是以上4种,只不过具体到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话,本罪有法定的表现形式,法定的犯罪主体,像普通公民就不能构成此罪。



·如何对非法侵入住宅罪量刑处罚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以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干扰,与社会关系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非法侵入住宅行为严重侵犯他人隐私权,涉嫌犯罪。那么,此时该如何对非法侵入住宅罪量刑处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


·侵占埋藏物到底是不是犯罪
      埋藏物是是指埋在地下的东西,有时候被人发现这种东西之后就会被人占有,这就构成了侵占埋藏物,那么侵占埋藏物是否是犯罪呢?又会被怎样判刑处罚呢?其实这要看是否是私人所有被侵占,还要数额较大,并且有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才是犯罪,而且所规定的刑罚也较轻。 《刑法》第270条规定,侵占...


·刑事诉讼法的近亲属有几类
      刑事诉讼法的近亲属有几类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二、刑事案件亲属可以出庭作证吗《刑事诉讼法》第...


·诈骗罪退赃有用吗
      如今诈骗已经成为许多罪犯中必不可少的一项了。我们的生活与经济密不可分,存在贫富差距,而钱,则会使人贪婪不已,以至于许多人都选择诈骗来快速获得金钱,而那些被骗的,有各个年龄阶段的,其中老年人居多,毕竟,诈骗手段防不胜防,而老年人辨别能力较低,也就导致倾家荡产,这也就触及了一项法律,...


·被判刑拘役后的后果会怎么样?
      在我们的生活中,当我们还是学生在学校的时候,我们犯错会被寄处分并放进我们的档案袋里面,当我们出社会后,我们也会碰到一些因为轻微违法犯罪而被国家的公安机关抓去的人,公安机关会视犯罪事件的轻重而对犯罪人进行拘役改造,公安机关会也会将我们犯罪拘役的事件放进我们的档案袋跟随我们一身,那么...


·案件不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怎么处理?
      案件不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怎么处理? 一、案件不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怎么处理? 案件不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时通常会被判无罪,原因如下: (1)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衡量危害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法律标准。犯罪构成要件是组成犯罪构成的具体的事实特征,或者说犯罪构成这一法律标准的具体内...


·刑事案件警察办案程序有哪些规定?
      刑事案件警察办案程序有哪些规定? 针对刑事案件 警察办案程序 一般规定 一、立案。 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


·新刑法枉法裁判罪该如何处罚
      新刑法枉法裁判罪该如何处罚 一、新刑法枉法裁判罪该如何处罚 犯枉法裁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犯罪动机、手段十分恶劣,因枉法裁判而使国家、企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巨大损害等情况。 依照本条第3...


·之前被监视居住还会判刑吗
      之前被监视居住还会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网络诈骗五万能否判缓刑?
      网络诈骗五万能否判缓刑? 网络诈骗如今屡见不鲜,新闻媒体也时常报道有人因为诈骗受害者的钱财而入狱。而作为受害者不仅要及时的向警方反应情况还要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而犯罪嫌疑人如果在网络诈骗五万能否判缓刑呢?我们根据这个问题整理出了资料,您来阅读一下吧。 一、网络诈骗五万能否判缓...


·数罪并罚怎么计算刑期?
      数罪并罚怎么计算刑期?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