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款合同纠纷案由如何确定 ?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欠款合同纠纷案由如何确定

?一、欠款合同纠纷案由如何确定

1、欠款只是个事实,不是法律关系,租金、买卖、餐费、服务费、咨询费、工资等都可以是欠款。欠款就是应该付的款没有付而已。

2、欠款的案由如何确定,根据欠款所依据的基础判断,比如买卖未付款,那就是买卖合同纠纷。比如未支付房租,那就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3、确定案由是合议庭或独任法官的职权和职责范围,不属于当事人或代理人的职责,当事人可以选择请求权基础,但是无法决定案件的案由,故合议庭或独任法官应以当事人选择的请求权基础并结合《案由规定》,主动对案件“定性”,确定适当的案由。

二、欠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对欠款合同而言,如果其成因是基于借贷,如果欠款合同成因基于此前双方存在买卖等关系,那么,它实际上是对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欠款合同是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时候,由于债务人没有能力给付或者拒不及时给付,债务人不得已而为之的。本应立即付款、及时结清却因无款可付而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合同,出具欠款合同之日就是债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时,则诉讼时效应自写下欠款合同的次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因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下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合同,诉讼时效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当然,如果出具欠款合同时写下了还款日期,则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届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1、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款合同,按照《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

2、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款合同,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

3、在两年内,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4、除非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欠款合同20年内不主张权利,才会超出法律时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违法发放贷款罪数额巨大是多少?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贷款申请人发放贷款的,必须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来审查其资质,对于不满足规定条件的人,是不能放贷的。但实践中有的工作人员却违法进行了放贷,此时就容易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数额巨大是多少钱呢?这关系到最后的量刑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违法...


·委托收款协议模板的内容是什么?
      委托收款协议模板的内容是什么?委托收款一种常见的结算方式,可以委托收款的事项以及委托收款的的方式比较多,可以委托银行或者也可以委托他人,委托他人时,为了使行为合法和避免日后引起纠纷,需要双方签订委托收款协议,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讲解一下,委托收款的含义以及常见的委托收款协议模板。委托...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相同点都有哪些?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相同点都有哪些?1、企业债券诞生于中国,是中国存在的一种特殊法律规定的债券形式。按照中国国务院1993年8月颁布实施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从企业债券定义本身而言,与公司债券定义相比...


·继承人权利与义务有哪些,如何偿还被继承人债务?
      根据法律的规定,继承人是指那些依法可以继承财产的人,通常是分为了法定继承人与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人在享受继承权利的同时,也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那么继承人权利与义务都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继承人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继承人有...


·债务是否可以免除
      债务是否可以免除现实生活当中,债务关系双方当事人发生债务关系之后,债务是否可以免除?如果债务可以免除,免除债务有什么后果呢,对债权人、债务人双方有什么影响呢?关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请看详细内容。 一、债务是否可以免除 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债权人员除债务人部分...


·2023欠钱3千多不还怎么办
      欠钱3千多不还怎么办当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将债务人信息核实了(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发传票给到债务人,诉讼中,法院也会优...


·债务转移的条件是什么?
      债务转移的条件是什么? 一、债务转移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债务承担理论和《民法典》关于债务承担的规定,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本来无效或者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订立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


·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
      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债务纠纷起诉最好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能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


·出借人借款时怎么审查借款用途
      出借人借款时怎么审查借款用途 一、出借人借款时怎么审查借款用途 出借人在借款时应注意审查借款的用途,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债权都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也不是所有的借款合同都有法律效力。例如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借款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形...


·离婚后产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离婚后产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吗?夫妻离婚后产生的债务因婚姻关系的消灭而成为个人的债务,但是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


·同事之间欠钱不还怎么办
      同事之间欠钱不还怎么办?1、和债务人协商。2、调解。3、申请仲裁。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达成了仲裁协议,就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一裁终局,生效之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向人民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