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如何进行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终止,如果解除后,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则要根据履行情况与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恢复原状是指恢复到签订合同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

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做、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赔偿损失在确定范围时,一般要注意几种情况: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助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当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守约方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二、解除合同的法律程序

协议解除的程序,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程序。其特点是:合同的解除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也不需要有解除权,完全是以一个新的合同解除原合同。它适用于协议解除类型,并且在单方解除中,只要解除权人愿意采取这种程序,法律也应允许并加以提倡。

由于协议解除程序是采取合同的方式,所以要使合同解除有效成立,也必须有要约和承诺。这里的要约,是解除合同的要约,其内容是要消灭既存的合同关系,甚至包括已经履行的部分是否返还,责任如何分担等问题。它必须是向既存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发出,并且要在既存合同消灭之前提出。这里的承诺,是解除合同的承诺,是完全同意上述要约的意思的表示。协议解除是否必须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我国法律未作这样的要求,允许当事人选择:或者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或者直接由双方当事人达成解除原合同的协议。

采取协议解除程序,何时发生解除的效力,在合同解除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时,有关部门批准解除的日期即为合同解除的日期。在合同解除不需有关部门批准时,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之时就是合同解除生效之时,或者由双方当事人商定解除生效的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二条【合同终止后的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九十三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莲都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莲都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企业要加强合同管理,行政机关也要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丽水市莲都区为了提高自身行政合同管理能力,特别出台了《莲都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下面我们就通过我们的介绍来具体了解下相关内容。 莲都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 ...


·无名合同发生纠纷注意哪些问题,怎么解决?
      无名合同发生纠纷注意哪些问题,怎么解决? 一、无名合同发生纠纷注意哪些问题? 1、合同纠纷找哪个法院起诉 合同纠纷双方可以约定解决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为了方便合同纠纷的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约定打官司的法院,但只限于在与合同有关联的地方的法院起诉,即被告住所地...


·我国倒签合同的效力
      我国倒签合同的效力合同是交易活动中最重要的一种文书,与此同时,合同又包括了很多种类。因此很多人对于合同的认识是混乱的,特别是比较少见的合同,比如倒签合同。那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倒签合同的效力问题。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我国倒签合同的效力倒签合同是指合作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类型
      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一般来说,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许或事后承认才能生效。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


·一、合同协商终止代通知金的标准是多少?
      一、合同协商终止代通知金的标准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


·如何理解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
      如何理解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 一、什么是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中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和民法学中研究的合同都是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是指有名合同以外的、尚未统一确定一定名称的合同。无名合同如经法律确认或在形成统一的...


·出口合同履行程序流程是什么?
      出口合同履行程序流程是什么? 我们企业现在做进出口贸易的越来越多,出口贸易就要和对方签署出口合同。出口合同履行简单的讲就是商品实现出口销售的过程,那么出口合同履行程序流程有哪些?就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且看下文分析。 一、出口合同的履行流程:   1、备货与报验   ...


·一、 继承合同公证费是多少?
      一、 继承合同公证费是多少?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20万元—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50万元—100万元部分按1%收取;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最低收费200元。二...


·合同违约方能否主张解除合同
      合同违约方能否主张解除合同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一方有违约行为,那么另一方是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的。但是如果是违约行为的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这个要求是否可以成立?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讲解合同违约方能否主张解除合同?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合同违约方能否主张解除...


·物流合同管理流程是怎样的
      物流合同管理流程是怎样的 物流合同的内容比较复杂,包括物流系统设计、具体物流运作标准、费用计算办法、对物流服务的特殊要求等。不同物流合同对合同事项约定的差异比较大,并不是上述物流合同约定事项在每个物流合同中都是齐全的。 物流过程是一个长期的、合作的过程,合同必须对此加以体现,对...


·一般情况下去哪查合同到期了没?
       在进行各项经济交易活动时,往往都需要签署合同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合同中对于交易活动当中两者的权责都做出了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并不是无限期的,而是有着一定的有效期限的。那么一般情况下去哪查合同到期了没呢?本文中就作出了解释。 去哪查合同到期了没? 根据自己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