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判决抚养费变更的依据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当今社会中,离婚现象越来越有增多的趋势,随之而来的便是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随着孩子年龄的成长,离婚双方经济情况的变化,孩子抚养费也会随之变化,那么抚养费变更的依据有哪些呢?将为你详细讲述。

法院判决抚养费变更的依据有哪些

一、增加抚养费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

二、减少抚养费的条件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

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三、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四、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综上所述,离婚之后,伤害最大的是孩子,所以对于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变更的依据,是通过多方面的考量之后得出来的,也是根据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得出来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夫妻双方一方死亡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一方死亡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关于不结婚登记能生孩子吗?
      关于不结婚登记能生孩子吗 当然可以,生育子女住院,不需要结婚证,需要孩子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在出院时给子女办理出生证明。 然后可以凭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孩子出生证明,非婚生育子女书面说明,到孩子父母任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给孩子申报户籍。 但是非婚生育子女...


·打重婚罪官司需要哪些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
      打重婚罪官司需要哪些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 以夫妻名义同居...


·夫妻两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判的?
      夫妻两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判的? 一、离婚关于财产的判决依据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均等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


·分居满两年是否能离婚?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是仅仅以分居满两年为由请求离婚,若不符合准予离婚的其他条件,法院依然可以不予准许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对《婚姻法》中该条款的理解,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把握:
...


·离婚协议一般都在民政局写吗?
      离婚协议一般都在民政局写吗 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了带着去的。虽然民政局有提供离婚协议书格式,但是建议当事人自己先协议好。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


·离婚一般2个孩子怎么判?
      离婚一般2个孩子怎么判? 一、离婚一般2个孩子怎么判? 离婚一般2个孩子一般情况下会判决给双方一人一个,这样的话,相对来说的话也是比较公平的,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 第一,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
      婚姻纠纷是普遍的民事纠纷,在法院受理的婚姻纠纷案件中,有一种是比较特殊的,就是当事人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诉讼。法院受理后,首先会判断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恰当,这就需要结合可撤销婚姻的特性展开分析。那么,什么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


·去哪做婚前财产公证
      去哪做婚前财产公证 一方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二、最应该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几类人: 1、再婚者。多数再婚者再婚前都有自己的积蓄,有的还会有房屋、汽车等价值较高的资产。为了保持经济上的合理平等,以及防止婚姻破裂而产生经济纠纷,双方或一方婚前财产较大的再婚家庭应当做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再婚后子女如何分割?
      婚前财产再婚后子女如何分割? 一、婚前财产再婚后子女如何分割? 这个涉及到继承人的问题,遗产继承人第一顺序就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而这里的子女就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如果你的情况是属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话,那这子女就有权利继承你们任何一...


·起诉离婚财产被转移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一方如果决定起诉离婚,另一方则可能会闻风而动,想尽办法在不知不觉中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诉讼中转移财产的情形主要有哪些?如果察觉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可能,此时又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诉讼中转移财产的情形 1、私下变卖;2、转移房产;(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