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导致他人轻伤一级会判什么罪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导致他人轻伤一级会判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才能以犯罪论处,如因过失致人轻伤的,则不能以刑事案件论处。但此时,还是需要对伤者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2、故意致人轻伤严格来讲,这种情况下一般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此时,就要按照《刑法》当中对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进行相应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怎么认定刑法上轻伤害的鉴定标准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我们先来看看该《标准》对重伤、轻伤、轻微伤的定义。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3、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持有毒品多少才会构成犯罪
      在我国只要与毒品有关的行为,不是违法的就是犯罪的。而其中,构成犯罪的话,当然对行为人的处罚也就是比较重的。就非法持有毒品来看,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量才会构成犯罪,那到底持有毒品多少才会构成犯罪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持有毒品多少才会构成犯罪《治安管理...


·贪污受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贪污受贿罪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也就是时候此时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我国法律中对贪污罪和受贿罪的立案、量刑等规定的都一样,那究竟贪污受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贪污受贿罪量刑标准: 根据关于贪污受贿罪相关司法解释...


·抢劫罪与绑架罪之区别都有哪些
      抢劫罪与绑架罪之区别都有哪些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


·缓刑跑路有什么后果?缓刑期间犯罪又怎么办?
      众所周知,判决缓刑的前提条件包括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并且犯罪情节较轻,同时不会危害社会,判决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正常生活工作,不得在缓刑期间在犯罪,同时也不能逃跑,那么缓刑跑路有什么后果呢? 如果缓刑期间犯罪怎么办? 一、缓刑跑路有什么后果? 缓刑期间逃跑的,如果通知后及时回来并具...


·新《刑法》自卫伤人是怎么说的?
      新《刑法》自卫伤人是怎么说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遭遇抢劫等事件的时候,出于反抗的本能,人们会同犯罪分子展开搏斗,可能中途会给对方造成伤害。自卫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刑法》及司法解释对这方面有具体条文。人们在正当防卫的时候要把握好尺度,那么新《刑法》自卫伤人是怎么说的?下面请...


·故意伤害罪必须要有证人吗
      故意伤害罪必须要有证人吗 一、故意伤害罪必须要有证人吗? 故意伤害罪不是必须要有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


·认罪伏法是什么意思和认罪服法的区别是什么?
      一、认罪伏法是什么意思和认罪服法的区别是什么 认罪伏法是罪犯承认了罪行,受到了法律惩处。区别:1、意识:服法是主观上承认、接受法律的裁决,伏法是不论主观是否情愿,都被动地承受法律裁决。2、使用场景:服法通常使用在犯罪人态度,比如:交待犯罪事实、积极劳动改造等,伏法通常用在判处...


·属于犯罪预备的行为是哪些
      属于犯罪预备的行为是哪些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


·有期徒刑减刑幅度是多少
      罪犯被判有期徒刑的,在实际服刑期间要是表现良好,那么就有机会获得减刑。不过就算获得了减刑,也是有一个具体的减刑幅度的。那么您知道有期徒刑减刑幅度是多少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有期徒刑减刑幅度是多少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一、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既遂的处罚是5年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一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一、在我国醉驾判刑后可以假释吗?
      一、在我国醉驾判刑后可以假释吗?醉驾一般是按照1到6个月左右的拘役来处置的,而我国刑法当中的假释是针对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人,所以醉驾就不符合假释规定的条件的。《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