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单位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 自首 是以单位犯罪为前提的,没有单位犯罪,就不可能有自首问题的研究。  故意毁坏财产罪是不是属于单位犯罪,主要看犯罪的主体是不是单位。例如单位非法毁坏被拆迁人房屋的,就是属于单位犯罪。单位犯罪中故意毁坏财物不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单位犯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刑法》分则第2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  三.单位犯罪的基本特征  单位犯罪的主体应该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它们中实施危害社会构成犯罪的自然人二者共存的主体,只有单位而设有单位中的自然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谈不上单位犯罪,单位实体存在,是单位中自然人实施单位犯罪的基础,离开了单位,自然人的犯罪就谈不上是单位犯罪,缺一不可。因此,这就决定了单位犯罪主体的二重性。  有些人认为,单位犯罪主体只有一个,就是单位,处罚就只能处罚单位。但是,单位犯罪的实施者是自然人,单位犯罪实际上是借自然人之手、脑实施的犯罪行为.一方面自然人打着单位的旗号进行犯罪活动,另一方面单位为自然人的利益付出了代价,在自然人获得利益的同时,单位——这一个行尸走肉的“东西”也在获得丰厚的利益,因此,只处罚单位.放纵自然人去另行组建一个单位重新进行单位犯罪,姑息养奸、后患依然存在,反之.只处罚自然人,犯罪单位依然我行我素,只不过更换法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单位放弃了制裁,同样放纵了犯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中年满十六周岁,且有能力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当发生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所述行为的犯罪主体为单位时,虽不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可以构成不同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单位犯罪。



·被判十年减刑最多减多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那么就可以适当的减刑。针对不同的刑期,法律规定的减刑幅度也是不同的。那么被判十年减刑最多减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十年减刑最多减多少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法条竞合吗?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法条竞合吗因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构成要件不同,并基于量刑均衡考量,笔者认为两者之间此罪与彼罪界限清晰,条款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交叉和重合关系,仅因行为人的行为起到了媒介的作用,致使原本无交叉或重合关系的条款间出现的个案的关联性,也就是说,在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实践中要怎样才可以判缓刑
      罪犯若想要在判刑的时候同时被判缓刑的话,那么在诉讼过程中最好就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来提供缓刑辩护为好。不过此时也需要罪犯实际满足了缓刑条件才可以。那究竟实践中要怎样才可以判缓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才可以判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


·刑事立案材料抗诉是什么
      刑事立案材料抗诉是什么 提出抗诉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从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方式。它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最高人民检察院《规...


·虚假广告罪既遂怎么量刑?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自我国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之后,醉驾入刑已经成为人们普遍的认知。
      自我国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之后,醉驾入刑已经成为人们普遍的认知。在之前对醉驾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凡是检测之后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一定标准的醉驾人员,都会承担刑事处罚。不过5月一号醉驾新解释的内容却重新定义了醉驾的处罚,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醉驾新解释的具体内容吧。 一、5月一号醉驾新解释的...


·山东污染环境罪案例的相关内容
      山东污染环境罪案例的相关内容如今环境污染的问题越来越严峻,越来越受到关注,相关的法律条文也越来越严谨,让那些谋取私利的企业,无视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看被金钱蒙蔽双眼后做出的行为如何受到惩戒。对环境有危害的企业都将承担法律责任,下面我们就给您给予警示看看山东污染环境罪案例的相关内...


·贩卖毒品罪怎么做无罪辩护?
      1、首先确定证据上和法律上是否有不足、矛盾、漏洞。 贩卖毒品罪的无罪辩护的事实不清的情节,是一个刑事辩护律师在接到委托后,首先应该想到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无论法院最终是否判处了嫌疑人刑罚,事实和法律的情节都会起到相当大的作用,判处无罪除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外,一般法定从轻减轻...


·法律援助刑事指派民事指派内容
      法律援助刑事指派民事指派内容 一、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 1、刑事案件中存在侦查、审查起诉、公诉三个阶段,诉讼阶段又分一审、二审两个审判级别,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从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即可委托辩护人参与诉讼,被害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维...


·如何对故意毁坏财物罪认定
      如何对故意毁坏财物罪认定(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


·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由依法审查起诉的机关是什么?
      一、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由依法审查起诉的机关是什么?审查起诉的职能仍然由检察机关承担。法条链接:《监察法》第四十七条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