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女方无工作并不能作为不抚养孩子的理由,因此,离婚后抚养费还是照样要给的,但具体给多少可以跟男方协商,按抚养费给付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需拿出20%至30%的比例作为抚养费,对于低收入的,有特殊情况,如没有工作的,也可以适当把标准降低,或者用财产抵扣也可以。



·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什么原因导致婚姻终止
      婚姻关系是因为男女办理了合法的结婚手续而形成的,当然日后也是可能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导致婚姻终止,究竟婚姻终止的原因都包括了哪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婚姻终止只能以两种法律事实为发生原因:(一)婚姻因离婚的法律行...


·前任不抚养孩子该怎么处罚
      前任不抚养孩子该怎么处罚不抚养孩子可以具体分为不实际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或者不支付孩子抚养费,但不管是在那种情况下此时都是不积极履行自己义务的一种行为。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前任不抚养孩子的话,那此时是可以对其作出处罚的。究竟该如何处罚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前任不抚养孩...


·根据规定单边起诉离婚怎么离?
      根据规定单边起诉离婚怎么离? 需要到被告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会判离吗
      在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其实会有严格的程序要求,一般一个案件需要经过多次开庭才会作出最终的判决。但就离婚案件来讲,有的人就在咨询我们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会判离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会判离吗 法院不必然会判决你们...


·法律规定骗婚罪要坐多少年牢?
      首先,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骗婚罪,但并不代表骗婚的行为就不会被认定为犯罪。因此说骗婚罪要坐多少年牢,其实并不准确,此时对于骗婚的行为往往会认定为诈骗罪。那一般此时对骗婚的行为该如何处罚吗?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法律规定骗婚罪要坐多少年牢? 按目前的法律,没有“骗婚”这一罪名...


·继父有没有抚养义务一般情况下
      继父有没有抚养义务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抚养义务的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如果夫妻...


·申请无效婚姻的程序是怎样的
      摆脱了过去思想的束缚后,都知道现在婚姻自由,如果在婚姻关系存在胁迫,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而结婚的,都是属于无效婚姻的一种表现,而当事人有不自愿的态度就可以申请婚姻无效,那么申请无效婚姻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申请无效婚姻的程序是怎样的 请求宣告婚姻无效...


·关于新加坡的离婚制度
      关于新加坡的离婚制度 关于新加坡的离婚制度   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我国的涉外婚姻也越来越普遍。然而,由于国情、经历、教育状况、意识形态以及人生观等方面的差异,涉外婚姻破裂的比例也相对较高。对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我国规定,如果该离婚案件是由我国法院受理,则适用我国...


·一、 离婚时应不应该要抚养费?
      一、 离婚时应不应该要抚养费? 离婚时应当就抚养费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


·哪种情况可以撤销监护人资格根据《婚姻法》和《民法
      哪种情况可以撤销监护人资格根据《婚姻法》和《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


·转账凭证起诉夫妻财产保全规定合法吗?
      转账凭证起诉夫妻财产保全规定合法吗? 一、转账凭证起诉夫妻财产保全规定合法吗? 合法,持借条或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有财产线索,建议起诉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这样有利于判决后的顺利执行。 既然是婚后借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一并起诉夫妻两个人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