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强迫卖血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刑法强迫卖血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以及被强迫人的人身权利。本罪首先直接侵犯了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输血工作是社会 主义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社会效益为准则,绝不允许把血液作为商品进行倒买倒卖,从中谋利。《献血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即是对上述制度的直接违反和破坏。本罪还直接侵犯公共卫生。血液是国家一种特殊的宝贵资源。对这种直接进入人体的特殊物质,质量标准必须统一,没有地区或级别差异。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由于把血液视作商品进行买卖,必然降低血液的质量标准,甚至想方设法逃避血液管理与监督,从而危及不特定或多数用血者的健康、生命安全。本罪还直接侵犯了被强迫人的人身权利。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必然会侵犯他人的健康权利、人身自由权利以及其他人身权利。(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暴力是指对他人人身进行打击或实施强制,如殴打、捆绑等,威胁是指以杀害、伤害、毁坏财产、破坏名誉等手段进行要挟,迫使他人接受自己的意志,从而实施卖血行为,他人既可以是除行为人外的特定的他人,也可以是除行为人外的不特定的他人。强迫卖血罪同非法组织卖血罪一样,由于受到非法谋利动机的支配,必然会无视上述规定,致公共卫生以及卖血者健康于不顾,因此对这些血液犯罪要予以严惩。应注意的是,本罪是行为犯,故犯罪的成立不以发生实害后果为条件。(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判处相应刑罚。(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虽本罪多以牟利为犯罪目的,但不为此为构成要件。二、强迫卖血罪立案标准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应予立案追诉。构成强迫卖血罪必须有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卖血的行为。暴力、威胁是本罪的手段行为或方法行为,如果不是用暴力、威胁而是教唆、帮助他人卖血,则不构成犯罪。用暴力威胁方法以外的其他强制方法,如麻醉方法,也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犯罪的,应按相应的犯罪处罚。



·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吗?拘留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吗?拘留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诊察过程中,紧急情况下,有权对正在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或者有重大嫌疑的嫌疑分子,采取刑事拘留的手段,对其人身自由进行限制。那么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吗?今天我们就刑事拘留是否会留有案底的问题带来相关介绍,供您了解。 一、...


·介绍卖淫罪介绍嫖娼会如何处罚?
      介绍卖淫罪介绍嫖娼会如何处罚? 一、介绍卖淫罪介绍嫖娼会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重处罚事由 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


·福州有哪些单位犯罪的罪名?
      福州有哪些单位犯罪的罪名?主要是:刑法第120条资助恐怖活动罪;第125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6条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第128条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40—148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151—153条...


·刑事案件申诉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进行刑事申诉是一种救济当事人权利的途径之一,但刑事申诉往往针对的是已经生效的判决。同时法律对此也是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刑事案件申诉程序的,那到底刑事案件申诉基本程序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刑事案件申诉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1、刑事申诉的立案。 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


·故意犯罪形态包括了哪些
      故意犯罪形态包括了哪些 一、故意犯罪形态包括了哪些 故意犯罪形态分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 1、犯罪预备: 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 特征: (1)主观上为了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


·刑法聚众赌博罪该如何认定
      生活中,有的人喜欢赌博,但也仅仅当做是娱乐方式,没有过多的参与,同时涉及到的赌资也不多,这样的行为其实是允许的。但如果赌博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则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刑法聚众赌博罪。此时该如何对聚众赌博罪进行认定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法聚众赌博罪该如何认定 (一)该三项标准...


·非法集资结果判刑是怎样的
      当非法集资数额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时就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国家对于集资诈骗的行为是严厉打击的,所以制定了相应的量刑标准,根据犯罪情形法院合理的作出判决结果,那么非法集资结果判刑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非法集资结果判刑是怎样的 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


·判处无期徒刑怎么减刑?
      一、无期徒刑怎么减刑最高法《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八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二年以上,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


·抢劫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关于抢劫罪的判刑标准,其实也就是《刑法》中关于抢劫犯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在确认构成抢劫罪之后,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处罚,而此时的量刑依据也就是刑法中的规定。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


·嫖娼拘留所要关押几天?
      嫖娼是指以付出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异性或同性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不管是历史上还是现代社会,嫖娼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屡禁不止。一、嫖娼拘留所关押几天?《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嫖妓被抓要关10日以上15日以内,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


·盗掘古人类化石罪既遂法院如何判?
      盗掘古人类化石罪既遂法院如何判?盗掘古人类化石罪既遂的,法院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