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是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所谓商标,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上采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或者其组合构成的,能够将其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具有显著特征的可视性标志。二、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使用”,是指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产品说明书、商品交易文书,或者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等行为。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注册商标是他人专门所拥有的,任何人都不能够侵犯到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否则将会构成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比如说《刑法》当中规定的有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旦构成该犯罪,按照三年以上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处罚。



·发明专利权的取得条件是怎样的
      发明专利权的取得条件是怎样的我国规定的专利分为了三种,即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针对不同的专利类型,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不同,而在取得专利的时候需要满足的条件也不同。那么您知道发明专利权的取得条件是怎样的吗?我们为您解答。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


·专利权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专利权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 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


·抢注商标跨境销售是否触犯刑法
      抢注商标跨境销售是否触犯刑法?一般不会。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


·商标原始取得的原则有哪些
      商标原始取得的原则有哪些原始取得又称直接取得,即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具备了法定条件并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直接取得的商标权。这种权利的取得是最初的,而不是以原商标所有人商标极及其意志为依据而产生的。当前,各国商标权的原始取得通常采用以下三种原则:(1)使用原则。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确定商...


·专利侵权诉讼管辖权的法院有哪些?
      专利侵权诉讼管辖权的法院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


·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手续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程序员开发设计软件,在网络社会,一个好的软件可以产生比较大的经济效益。软件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开发者要及时办理登记,确定产权归属。通过登记,可以更好的保护软件的使用。那么,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下。 一、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手续是...


·商标买卖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什么?
      在我国,各种各样的商标都是受法律的保障的,当制作人制作出商标,并且到相应的地点登记了该商标,那么就具有对该商标全部的使用权。同时也可以对上边进行买卖,那么商标买卖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商标买卖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什么? 商标买卖合同范本是指商标的所有...


·专利无效证据检索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专利无效证据检索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专利无效检索,有吋也被称为无效证据检索、授权专利检索、专利有效性检索、专利权稳定 性检索等;对企业知识产权专业人士来说,这是一类较为常见的专利检索活动,是指针对某一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检索能够破坏其新颍性、创造性的专利或非专利类文献的...


·注册商标的续展应当在期满前多久内提出
      注册商标的续展应当在期满前多久内提出 一、注册商标的续展应当在期满前多久内提出? 注册商标的续展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提出,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


·商标侵权得表现方式有几种
      商标侵权得表现方式有几种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商标使用形式,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具体包括四种情况: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


·不适合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什么
      不适合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什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