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的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的具体方式多种多样,有的是故意伪造、搜集证据材料;有的是引诱、贿买甚至胁迫他人提供伪证;有的是篡改、毁灭证据材料;有的是故意歪曲理解法律甚至无视法律规定;有的是违反诉讼程序,压制甚或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实际能构成本罪的主要是那些从事民事、行政的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利用职权而枉法裁判,具体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事实和法律属枉法裁判但仍然决意为之。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由于过失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及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应定玩忽职守罪。

二、民事枉法裁判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在民事、行政的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民事枉法裁判罪就是属于在裁判时利用违背法律的事实条款而进行处理案件,对于此行为严重的扰乱了公堂的秩序,只要犯罪的实事构成必定就会承担刑事的责任,一般所要承担的后果是轻者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对于重者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关12个小时构成非法拘禁罪吗
      如果实施非法拘禁的主体是黑恶势力的话,那么被非法拘禁累计在12小时以上的,就构成非法拘禁罪。如果实施非法拘禁主体不是黑恶势力的话,那么被非法拘禁12小时以上是不构成非法拘禁罪的。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拘禁他人的,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应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2、作为...


·强奸罪一般逮捕多长时间才判刑?
      一、强奸罪一般逮捕多长时间才判刑?强奸罪批捕后大约三个月之后会判决,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由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一个月)。然后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一般期限为1个月(当然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适当的延长...


·刑满释放人员有钱领吗?
      一、刑满释放人员有钱领吗? 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对刑释人员要积极安排就业,解决生活出路。对无业可就,无家可归,无亲可投人员给予6个月以内的过渡性生活救助金(比...


·销售假药犯罪未遂是否可以减轻处罚
      销售假药犯罪未遂是否可以减轻处罚销售假药犯罪未遂是可以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


·珠海市抢夺罪量刑标准
      不同的罪行会受到不同的处罚,而即使是同一个犯罪,由于所在的地区不同,即便犯罪情节都是一样的,可能最后的处罚都不同。这主要是因为各地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作出了更加详细的量刑标准。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了解一下珠海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


·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解释有哪些?
      当代法律正在尽力地跟随时代的进步,不断地进行更新,以适应现代日新月异的时间,不管是具有威慑性和惩罚性的刑法,还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都在不断地更新,作为刑法和民法的程序法当然也要更新,国家出台了很多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帮助人们来理解相关法律。今天,我们给您整理了刑事诉讼法司法...


·打群架怎么判刑
      打群架会涉及多项罪名,比如故意伤害他人、聚众斗殴罪或寻衅滋事罪,是否判刑,判刑多重要根据对方伤得多重和情节是否恶劣来具体分析。首先,故意伤害他人要根据对方手上的严重程度来量刑。对方是轻伤以下的话,不会被判刑,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这些就可以,但是有可能会...


·犯罪嫌疑人不承认行贿怎么处理
      一、犯罪嫌疑人不承认行贿怎么处理? 可以搜集证据。一般要通过其他证据来判断是否行贿,比如行贿的物品、财产、时间、地点,受贿人有没有相反的证据或者否决的证据,如果真的没有任何证据印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只能定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在被告人最后...


·犯罪中止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犯罪中止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如下:(一)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


·虚报注册资本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公司在设立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登记公司注册资本,但实践中有些设立人却虚报注册资本。这样的行为是有可能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此时要求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立案标准,就会以此罪定罪处罚。 一、什么是虚报注册资本罪 虚报注册资本罪指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构成累犯不
      缓刑考验期间犯新罪不会构成累犯,我国刑法就有这样的规定:如果有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罪行的,他在执行完刑罚之后再被释放,如果在之后的五年时间之内再次犯罪,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法,这个时候他就构成了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如果是不小心犯错,又或者过失犯罪,则不属于累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