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对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一般会判几年?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法院对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一般会判几年?法院的判决就要取决于案件的最终情况来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单位犯本罪时,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相应的刑罚。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国家无线电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无线电管理,保护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和研制、生产、进口无线发射设备以及使用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无线电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工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贯彻科学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无线电频谱资源属国家所有。国家对无线电频谱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无线电通讯攸关人们的日常生活与社会的发展进步,任何有碍无线电通讯的行为均应受到法律的制裁。3、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其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站(台),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的行为会干扰无线电通讯的正常进行。间接故意和过失均不构成本罪。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扰无线电通讯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综合上面所说的,非法的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这种行为已经表现为故意犯罪的情形,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必定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对于本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犯罪,在处罚的上面就会按照不同的犯罪情节来进行判决。



·刑事诉讼的辩护主体有哪些?
      刑事诉讼的辩护主体有哪些?刑事诉讼的辩护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凡是在刑事诉讼中是一定诉讼职能的主要执行者,可以影响一定人的诉讼关系,对一不定式诉讼程序的产生、发展和结局能起决定性的影响或作用的机关和诉讼参与人,都是诉讼主体。二、刑事诉讼辩护人的特征1、辩...


·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羁押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羁押规定是什么?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在这个阶段的职责就是收集证据来证明犯罪的成立。期限要求:从犯罪嫌疑人逮捕起算侦查期限2个月。一般案件都可以在这个期限内侦查结束。如果在这个期限内不能完成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具备延长条件和办理相关手续后还可以再延长...


·强奸罪中止怎么判刑
      在刑事犯罪形态中主要分为了三种,即中止、未遂以及既遂,针对不同的犯罪形态,对犯罪分子最后的处罚就有可能不同。那要是强奸罪中止怎么判刑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强奸罪中止怎么判刑 对于强奸犯罪中止的,要是没有造成损害,那么应当免除处罚。但给受害人造...


·认定构成绑架罪被判多少年
      认定构成绑架罪被判多少年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


·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包括准许出境和入境的护照、签证等。伪造是指无权制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人非法制造,变造是指利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制作。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


·如何对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区分
      如何对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区分以威胁方法实施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常易混淆,二者的区别是: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人声称是将...


·强奸后迫使卖淫怎么样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358条,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抢劫罪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抢劫强奸,这是我们经常有听说过的一些犯罪行为,抢劫和强奸其实是两个犯罪行为,抢劫有抢劫罪,强奸有强奸罪,关于抢劫罪,一般就是行 为人主观上想要抢取别人的财物来认定的。那么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抢劫罪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抢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有哪些
      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有哪些 1、一般侦查措施 调查访问。也称调查询问,是基本的侦查措施,指运用公开或秘密的方法手段,就案件有关的人、事、物,向有关人员或知情人进行的调查工作,是案件侦查过程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 (二)审讯。也称为讯问,在经济犯罪案件侦查中是指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为...


·受贿罪辩护律师如何辩护
      社会充满各种各样的诱惑,尤其是金钱与利益的诱惑,人们往往挡不住,就容易走上受贿罪的道路。如果当您受到法律的制裁,往往第一件事就是想到辩护律师来为你辩护,那么究竟受贿罪辩护律师如何辩护,才可以减轻罪行?受贿罪辩护律师如何辩护1、认真阅卷,捕捉疑点查阅案卷。是了解案情的一项重要工作,...


·死刑有重大立功表现都包括什么?
      一、死刑有重大立功表现都包括什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1、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4、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5、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6、在抗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