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认定信息披露违规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认定信息披露违规罪后会被怎样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二、其他的法律规定内容包括有哪些?当前,我国法律对于违反信息披露的责任追究比较侧重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对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一般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记入诚信档案等监管措施;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中国依法处罚。《证券法》193条对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企业和直接责任人员,有责令改正、警告、以及罚款的相关规定。《刑法》161条,规定了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对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的刑事责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现实生活当中,公司对于重要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公示,否则很容易导致一些事故的发生。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对于信息进行虚假披露,或者是不披露隐瞒相关的事实的,将按照我国《刑法》161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什么?
      航空器是现代社会越来越普遍的飞行工具,许多人经济条件达到一定程度时都会拥有。但是在航空器上如果有人对驾驶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使用暴力,容易造成重大伤亡损失。许多人不知道法律对危及飞行安全罪的使用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


·诈骗罪的认定,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进行诈骗,只要构成诈骗的事实
      诈骗罪的认定,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进行诈骗,只要构成诈骗的事实,就可以进行认定。微信诈骗就是一种常见的诈骗的方式。在进行被骗之后,我们要及时的进行报警,可是,其实我们在进行立案的时候,是有一定的金额的限制的,那么,微信被骗多少才能报警呢? 一、微信被骗多少才能报警 这个要看...


·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吗?
      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吗? 一、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吗? 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具体包括预备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预备犯是指在犯罪预备阶段,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施的特殊形态。 未遂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未遂犯...


·中国对掩饰犯罪所得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掩饰犯罪所得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对掩饰犯罪所得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网络传销罪管辖
      网络传销罪管辖 网络传销案件属于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管辖的案件,但是往往线索来源于治安、网安、技侦等其他部门,这些部门可能会先于经侦部门了解传销的相关线索,因为这些部门往往可以先行发现传销人员的大量聚集,而网安、技侦在相应部门也能够掌握相关线索。在经侦部门从以上部门获取相应线索之...


·对于犯罪未遂如何处罚?
      对于犯罪未遂如何处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对于赔偿申请审查的时间是多久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对于赔偿申请审查的时间是多久 一、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对于赔偿申请审查的时间是多久?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对于赔偿申请审查的时间是两个月。 《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


·死刑缓刑两年执行什么意思?
      死刑缓刑两年执行什么意思? 死刑缓刑两年执行什么意思?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制度。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区别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区别是什么 一、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区别是什么 1、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精神刺激、逞强好胜、随心所欲毁坏财物等,其目的是为了发泄不满、炫耀实力、扬名等。根据1983年版《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任意”就是 “没有...


·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哪些案件可以申请在线咨询 > 1.有哪些
      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哪些案件可以申请 1.有哪些刑事案件类型可以申请法律援 (一)可通过公检法通知辩护获得法律援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自发现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


·寻衅滋事罪一般被判多少年?
      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根据《刑法》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