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认定信息披露违规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认定信息披露违规罪后会被怎样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二、其他的法律规定内容包括有哪些?当前,我国法律对于违反信息披露的责任追究比较侧重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对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一般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记入诚信档案等监管措施;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中国依法处罚。《证券法》193条对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企业和直接责任人员,有责令改正、警告、以及罚款的相关规定。《刑法》161条,规定了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对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的刑事责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现实生活当中,公司对于重要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公示,否则很容易导致一些事故的发生。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对于信息进行虚假披露,或者是不披露隐瞒相关的事实的,将按照我国《刑法》161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哪些行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一般在先有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之后,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那才能最终认定构成犯罪。那究竟哪些行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中国刑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怎么量刑?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


·盗窃数额巨大能缓刑吗?
      一、盗窃数额巨大能缓刑吗?不可以适用缓刑的,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根据法律规定盗窃罪的判决标...


·什么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什么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缓制度是我国的独创,它的理论基础是慎杀、少杀甚至不杀、防止错杀的刑事政策和刑罚观念。不过需要注意死缓并不是我国刑罚种类之一,这仅仅是死刑当中的一种制度而已,一般在不是必须要判处死刑的情况下都可以对罪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那究竟什么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呢?下...


·杀两条人命投安自首会判死刑吗
      不一定。故意杀人罪本身罪名就有多个量刑标准,并不一定判处死刑。同时自首属于“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并不是“应当”从轻减轻的条件 ,因此 ,故意杀人罪自首,但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也有可能判处死刑。《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


·构成盗掘古人类化石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一)、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处罚条款根据刑法第328条第2款之规定,犯本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


·刑诉法监视居住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是一个法制大国,在各个行业各个领域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当我们犯罪了国家相关机构就可以按照我国的相关法规对我们进行制裁,但是国家对任何犯罪定论都是要讲究证据的,如果我们怀疑某个人犯罪了,而就是苦苦的找不到证据,视情况的严重性,我们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的,那么刑诉法监视居住...


·最高法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平时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系列的刑事案件,为了合法的处理好这些刑事案件,国家颁布了刑事诉讼法来规范社会制度,惩罚犯罪者,维护受害的合法权益。刑法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大多数刑事案件都能够利用刑诉法解决和审判,我们需要了解刑法,学会利用法律处理案件,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下文详细回答了最...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30%会上升吗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30%会上升吗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30%会上升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全国刑事案件律师参与的比例不足30%,四项举措协力配合提高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 刑事案件,分三个阶段,公安侦查阶,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只要当事人无论涉嫌什么罪,只要未...


·刑事案件报捕是不是就会批捕?
      一、刑事案件报捕是不是就会批捕?不一定批捕,批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


·贩毒多少斤以上是死刑
      该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以判处死刑。《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