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调解流程具体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章的规定,我国法院调解的程序大致可分为:调解的开始、当事人协商和调解的结束三个阶段。

(一)法院调解的开始

法院调解,商标纠纷案件应由当事人申请调解而开始;或者由一方当事人申请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而开始;或者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建议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而开始。

(二)当事人协商

当事人在有关法律原则和具体法律规范的指导下,协商解决争议的具体方案,可以以法院提出的调解方案为基础进行协商,也可以由当事人自己或协助调解人员提出解决争议的方案为基础进行协商。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

对于商标的赔偿数额而言,在协商时,需要按照以下的顺序确定赔偿数额:

(1)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2)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3)协议赔偿额: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4)法定赔偿额: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三)调解结束

调解结束,是指在法院主持下,经过做调解工作和双方当事人反复协商的结果而结束法院调解,法院调解的结果有三种情况,因此,法院调解结束的形式也有三种:

(1)调解成立,制发调解书而结束调解,终了诉讼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因此,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 人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了调解协议,其内容经法院审查确认合法,则应由法院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结束调解,终了诉讼程序。

(2)调解成立,制作调解笔录,双方当事人和主持调解的审判人员以及有关人员都在调解笔录上签名或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结束调解,终了诉讼程序。

(3)调解不成,及时审判,从而结束法院调解程序。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协商,未能达成协议,或者所达成的协议不合法,经法院指出当事人又不愿改正的,或者 调解书送达时一方和双方当事人翻悔、拒绝签收的,都属于调解不成。调解不成的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以判决的形式结束法院调解。

二、法院调解时应该遵守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采用调解方式确定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时首先需要由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调解的请求,法院若是受理,会及时的安排调解的时间。然后会限期结束调解,若是调解时已经确定了赔偿数额,那么在调解结束时,法院会制定调解书,若是各方对赔偿数额有争议,那么结束后法院需要及时开庭判决。


·申请注册版权的好处有哪些
      申请注册版权的好处有哪些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著作权登记,那么申请注册版权的好处有哪些?版权登记是所有作品都可以吗?到底哪些作品可以申请版权登记?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申请注册版权的好处有哪些 自然人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商标侵权结果发生地管辖权怎么认定?
       一、商标侵权结果发生地管辖权怎么认定? 传统的商标侵权的地域管辖与一般法的管辖并无特别之处,以我国为例,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在后来的司法解释中,又进一步将侵权行为地明确为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


·哪些主体可以转让自己的专利权
      哪些主体可以转让自己的专利权1、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完成人的所在单位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单位,单位有权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进行专利转让。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完成人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权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


·专利失效后如何恢复专利权?
      专利失效后如何恢复专利权?失效不久可以,但如果失效太久则无法恢复,一般收到专利局的失效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可恢复,官费1000元。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
      专利申请中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流程与其他几项专利申请方式大同小异,其申请到授权的时间也较短,一般3个月左右就可以获取。其具体的申请和办理的流程如下所述:1、 对自己需要申请的专利先进行网络检索,主要是检索该项专利是否具有新颖性,是否已经被申请过,或者是已经出现了类似的专利产品,雷同...


·怎么确定专利权的归属
      怎么确定专利权的归属 专利权属于谁,很显然他就是专利权人,那么就理所当然的享受法律赋予的专利方面的权利。但现实中,确定专利权的归属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在这方面也容易产生纠纷。那到底应该怎么确定专利权的归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是指可以申...


·颜色组合商标侵权构成犯罪吗
      看具体情况。如果商标近似的话会被认为侵权。商标的近似判定规则:对于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而成的组合商标来说,商标局通常会将其拆开并分别审查。只要有一个元素和别人商标中的元素构成相同或近似,则该组合商标将被驳回。商标的近似判定方法(1)商标汉字部分相同或近似,...


·办理商标续展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商标续展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应的规费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 注册证复印件(5) 申请文...


·软件著作权申请人和著作权人可以不是同一个人吗?
      软件著作权申请人和著作权人可以不是同一个人吗 软件著作权申请人和著作权人可以不是同一个人,例如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委托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但著作权是共有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第八条 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


·不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包括什么
      不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包括什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


·近似商标使用是否构成了侵权责任?
      是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