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涂改后的借条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涂改后的借条还具有法律效力吗?1、涂改后的借条还具有法律效力吗?(1)涂改后的借条有可能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借条有涂改的,能够确定原借条内容的,按原内容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不能确定借条内容的或者借条无法识别的,由借条的持有人承担举证责任,不能举证的,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2)如果借条被改动,首先要看改动是否涉及实质性问题,若不涉及,则改动无关紧要;若是涉及借款合同约定的实质性问题,那么应该在改动处加盖印章,以证明改动有效,否则,改动的借条视为无效。2、涂改的借条怎么处理要是涂改的是实质性内容,就涉嫌作伪证,可以申请鉴定。《刑法修正案(九)》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随意修改借条信息这样的情du况下,他所持的所谓借条没有法律效力。借条并不是因为书写错误进行修改的,他属于捏造事实,还要进行处罚。二、涂改的借条怎么确定真伪1、验证实际的资金流动。在经济交往中,任何资金的流动,必然要流下财务痕迹。特别是大额的现金流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一般都要涉及银行等财务机构。当事人如果在银行存取款,那么银行都会有收付款凭证。因此,法官可以依据根据申请到相关金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结算凭证。在诉讼中,如果当事人提出是现金交易,法官可以详细调查或询问,交易的时间、地点、在场证人等情况,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现金来源、交付凭证等证据。2、综合判断,形成内心确信。对于双方当事人提出证据的“对等”或不确定,仅凭一些重要证据难以判断借款是否真实存在的情况下,法官应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尽可能还原事实的真相,并根据当事人的支付能力、交易习惯、以往的合作关系、借款金额大小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形成内心确信。若是债务期限到了的时候,债权人凭借借条向对方讨债,但是对方却以借条被涂改为由,拒绝还债的,此时可以带着被涂改后的借条,到专业的机构提出笔迹鉴定的请求,若鉴定结果显示,借条并不涉嫌伪造,那么借款人是需要按照规定还钱的,否则有可能会被起诉。



·抵押贷款多久能办下来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具体每个银行不同,时间一般都是需要30天左右。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1.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2.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3.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4.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包括了哪些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包括了哪些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3、公司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债的主体是什么,债的内容有哪些?
      债的主体是什么,债的内容有哪些? 自改革开放以来,资金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交易市场上流通,经过时间的积累沉淀,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已不是当初那样单一,而是多条复杂交错。在这些关系里面,有一种叫债务关系,债权人会向债务人索要钱款。那么,债的主体是什么,债的内容有哪些?请看下文。 ...


·追讨债务的诉讼程序
      一、选择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


·公积金贷款办理抵押多久放款
      15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正常情况下:只要手续齐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规,从申请受理到发放贷款很快就能办理下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


·公民之间的民间借贷起诉有用吗?
      公民之间的民间借贷起诉有用吗?由于借钱不还的情况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是应当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与证据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之后,债权人可以拿着法院的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而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建议在提起诉讼之前,先申请法院对债务人的...


·公司法中高管对公司债务担责的情形包括哪些?
       在股份有限公司里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其它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持有的股份比例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那么,公司法中高管对公司债务担责的情形包括哪些?公司高管一般要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虚假出资、侵害其它股东权益的,下面我们给您做个这方面的介绍。 一、公司法中高管对...


·婚后一方借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后一方借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婚后一方借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


·在我国借款是否构成诈骗罪?
      把借款跟诈骗联系在一起的这种情形主要是,现在社会中有一部分的无赖在借钱以后根本就没有偿还的意图,当然就会导致有些债权人认为当事人从借钱的时候开始根本就没有打算还钱的这种计划。所以说借款是否构成诈骗罪这个问题,就成了有很多债权人都比较关心的。 一、在我国借款是否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


·公司债权债务情况是什么?
      公司债权债务情况是什么?   在商业活动中,当您对您的合作伙伴的资信情况有疑虑,或者担心因为对方破产而对自己造成损失时,您就需要了解对方的公司债权债务情况来进行评估。那么什么是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呢?下面的我们将带您一起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公司的债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


·什么情形不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什么情形不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