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无效婚姻子女是否赡养义务要承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无效婚姻子女是否赡养义务要承担?

无效婚姻子女肯定是需要承担赡养义务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表现为几个方面:

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二、哪些情形造成婚姻无效?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合上面所说的,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但对于双方的孩子是不会因父母的关系而不抚养,对于子女来说也不会因父母的关系改变而不进行赡养,所以,在子女成年了之后那么就应该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这样才是做为子女应该要做的事情。



·一、户口是集体户口怎么领结婚证?
      一、户口是集体户口怎么领结婚证? 集体户口领取结婚证的具体程序,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集体户口一般包括挂在单位的集体户口和挂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集体户口办理结婚登记并不复杂,不管是结婚双方还是其中一方是集体户口...


·婚姻法对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依据
      如果育有子女的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后,会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只有通过法院来判决子女的归属,决定了子女抚养权后另一方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婚姻法对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依据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婚姻法对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


·婚内出轨离婚分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婚内出轨离婚分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无过...


·一、抚养费十八岁以后还给么?
      一、抚养费十八岁以后还给么?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


·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八个常见误区是什么
      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八个常见误区是什么   误区一:一方坚持不同意对方就别想离婚   有的当事人错误地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对方就离不了。这一想法,在民政部门和司法部门进行调解时确实能够实现,但是在法院判决时就不一样,因为法院判决双方是否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感情是否已经...


·离婚协议书有什么约束力
      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夫妻就离婚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然后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提交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最终才能解除婚姻关系。相信您都知道,此后离婚协议书对当事人就会产生一定的约束力,那离婚协议书有什么约束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协议书有什么约束力 从我...


·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落在没有抚养权一方吗?
      我们都知道,男女双方结婚后会将户口迁移至一处,意味着组成一个家庭。而当双方关系破裂时,一方就会将户口迁出,而孩子会跟随抚养权一方生活,那么离婚后孩子户口可以落在没有抚养权一方吗?如何迁移呢?到这这个疑问,我们我们整理了以下法律知识。 一、离婚后孩子户口问题 答案是如果孩子已经...


·一、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由谁来进行承担?
      一、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由谁来进行承担?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


·分居两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多数夫妻长期分居两地的,最后都是导致感情的破裂,然后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那么分居两年可以起诉离婚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分居两年可以起诉离婚吗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可以判决离婚。可见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如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引起...


·女方的陪嫁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女方的陪嫁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陪嫁钱在民间属于常见的婚前赠礼行为,由传统习俗而来,这里对陪嫁钱在法律上的认定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认定为是赠与行为。陪嫁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要看该赠与行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起诉离婚一审怎样才能判离婚
      对于离婚案件也是有可能到二审甚至再审程序的,当然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自然是希望能够尽快的解除婚姻关系,因此也就在问到的起诉离婚一审怎样才能判离婚呢?这需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起诉离婚的判决标准才行。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起诉离婚一审怎样才能判离婚 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